72歲蔡鄂生被終身監禁!手握審批大權,斂財超5億

2023-12-29     政知新媒體

原標題:72歲蔡鄂生被終身監禁!手握審批大權,斂財超5億

72歲蔡鄂生被終身監禁!手握審批大權,斂財超5億

編輯丨餘暉

落馬兩年多之後,「老虎」蔡鄂生獲刑!

2023年12月29日,江蘇省鎮江市中院公開宣判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蔡鄂生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蔡鄂生,男,1951年出生於湖北,今年72歲。

蔡鄂生早年曾在山西省絳縣農村插隊,當過兵,1975年4月成為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區辦事處幹部,3年後到山西財經學院財政金融系財政金融專業學習。

1982年2月,蔡鄂生到了中國人民銀行工作,從那時起至2001年,他在央行工作了19年,歷任央行利率儲蓄管理司副司長、金融管理司司長、銀行司司長、銀行監管二司司長、行長助理等。

2001年5月,蔡鄂生任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2005年12月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直至2013年6月退休。

2021年7月30日,蔡鄂生被查。

2022年1月,蔡鄂生被開除黨籍。

紀委通報稱:

  • 蔡鄂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上徹底蛻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濫用金融監管權,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嚴重污染金融領域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奢靡腐化,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和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多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組織觀念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寡廉鮮恥,大搞權色、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行政許可事項;目無法紀,「退而不休」,頂風作案,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融資貸款、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2年2月,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工作報告中,蔡鄂生被公開「點名」。

工作報告提到,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嚴查蔡鄂生、何興祥、宋亮等利用金融監管審批權、金融資源搞腐敗的「內鬼」。

此次法院經審理查明:

  • 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蔡鄂生利用擔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貸款、業務承攬、職務提任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07億餘元。
  • 2018年至2021年,蔡鄂生利用曾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的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股權轉讓、融資貸款、工作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1億餘元。
  • 2010年至2013年,蔡鄂生在擔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期間,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在履行監管職責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蔡鄂生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蔡鄂生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利用影響力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亦應依法懲處,並與其所犯受賄罪並罰。

鑒於蔡鄂生到案後,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部分受賄系犯罪未遂,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大部分贓款贓物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根據蔡鄂生犯罪的事實、情節和對國家、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ff7aaef99c13e3e99fa9f50e523a39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