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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代寺鎮人民政府決定面向社會招聘綜合執法輔助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計劃招聘綜合執法輔助人員2名(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富順常住人口或取得《富順居住證》的市外人員(特殊情況除外)
3、男性,年齡在40歲以下(1980年3月26日以後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肢體功能障礙、無精神障礙、無色覺異常、無紋身。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高原則上不低於168cm,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於4.8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行政拘留處罰的
(2)有重大民事糾紛未完結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在校讀書的學生
(二)優先條件
富順戶籍的復員退伍軍人、警校畢業學員、具有摩托車駕駛證、汽車駕駛證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2日(雙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報名地點:代寺鎮綜合行政執法辦,聯繫人:李震,聯繫電話:13890019353。
3、報名要求:報名時須如實填寫《代寺鎮綜合執法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人員攜帶本人戶口簿或居住證、第二代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歷需提供學歷證明)、退伍證、駕駛證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一份,並準備1張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若發現考生資料不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發放《筆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50分,面試50分。
1、筆試: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聘用名額之比不低於2:1,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聘用名額。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城市管理相關的法規、交通法規、法律基本常識等內容。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書》。
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通知書》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筆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職位錄用名額確定入圍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比例2:1),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執法相關知識、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及名額,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事宜由代寺鎮人民政府統一安排進行,費用自理。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實施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同時,對主要家庭成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審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遞補一次。
四、聘用
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勞動合同法》要求進行為期1個月的試用,進行工作實踐培訓,對試用期合格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五、待遇
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按規定購買五險一金。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代寺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留兩種聯繫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並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後,應主動告知招聘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繫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附件:代寺鎮2020年綜合執法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富順縣代寺鎮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來源:富順縣人民政府網
編輯:宋美茜
編審:羅懷成 楊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