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日報
本報北京11月17日電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四部門聯合發布通知,部署開展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
通知明確,在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範應用基礎上,遴選具備量產條件的搭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開展准入試點;對取得准入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在限定區域內開展上路通行試點,車輛用於運輸經營的需滿足有關運營資質和運營管理要求。
智能網聯汽車是汽車產業發展的戰略方向。通知提出,引導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加強能力建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產業生態的疊代優化,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基於試點實證積累管理經驗,支撐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制修訂,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准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記者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