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扔東西!六安又一起高空拋物案宣判

2023-11-02     六安新周報

原標題:夫妻吵架扔東西!六安又一起高空拋物案宣判

近日,金寨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高空拋物刑事案件,以高空拋物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拘役三個月,宣告緩刑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該案是「高空拋物罪」入刑後金寨縣首例判決。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某與妻子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先後將家中擺放的花盆、花盆、板凳等物品從八樓家中客廳窗戶扔出,物品掉落在內部道路地面,未造成人員傷亡及他人物品損毀。後經現場勘驗測量,周某高空拋物地點與地面距離26.7米。金寨法院經審理認為,周某為發泄情緒,從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應當以高空拋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於被告人周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沒有造成嚴重的危害後果,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個空的易拉罐從15樓拋下,可砸破一名成年人的頭骨,從25樓掉下可致人死亡。高空拋物、墜物行為輕則讓人受驚、財產受損,重則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金寨法院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案件,體現了刑事司法領域對於高空拋物治理的積極回應。今後,金寨法院將繼續發揮能動司法作用,堅持預防為主、懲防並舉,開展「禁止高空拋物」系列普法活動,進一步織密扎牢頭頂安全防護網,守護民眾「頭頂上的安全」。

法條連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來源:金寨法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b422f4eca23fec8d1e67fd698e7cc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