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開展投資理財實務操作的五點建議

2023-07-01     漢正家族辦公室

原標題:基金會開展投資理財實務操作的五點建議

眾所周知,基金會成立時需要一筆註冊金額,即便是最低的門檻也有200萬元。而一個事實是,基金會不可能在其第一年就將這筆資金使用殆盡。

實踐中通常的做法是發起金額基本保持不動,每年需要資助活動的經費都是從這個發起金額的收益或新募集的款項中支出。因此,如何保管好這筆款項,使其保值增值,就成為基金會需要認真對待的一件大事。

而在通貨膨脹居高不下、實際利率為負的今天,如果僅僅將這些資金存在銀行獲得利息收入,「保值增值」的任務是不可能實現的。

實際上,基金會涉足資本市場早已是國際慣例。從世界公益基金會的發展潮流來看,一個偉大的基金會,必須具有強大的籌款和資產升值能力。邏輯非常簡單,更多的錢才能夠做更多的事。

關於基金會開展投資理財實務操作,下面也給出五點建議:

第一,梳理正在進行的投資產品或者行為。

基金會應對照《慈善組織保值增值投資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對其投資活動,進行調整,對於不符合《慈善組織保值增值投資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的投資活動要及時贖回或妥善處理。

第二,制定或者完善資產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制度應當包括:(一)投資遵循的基本原則;(二)投資決策程序和管理流程;(三)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在投資活動中的相關職責;(四)投資負面清單;(五)重大投資的標準;(六)投資風險管控制度;(七)投資活動中止、終止或者退出機制;(八)違規投資責任追究制度。慈善組織沒有資產管理制度的應當制定,已經有資產管理制度的,對照《慈善組織保值增值投資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三,建立投資專項檔案。

基金會應當為投資活動建立專項檔案,完整保存投資的決策、執行、管理等資料。專項檔案的保存時間不少於20年。

第四,建立止損機制。

基金會應當根據投資活動的風險水平以及所能承受的損失程度,合理建立止損機制。基金會根據需要,可以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

第五,加強和完善信息公開。

基金會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制度、重大投資情況應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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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aa995d4e778c42da43905d2939b30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