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大港寧波港是如何在明代走向衰落的?又為何做到絕處逢生?

2020-01-15     後宮地圖三千

作為一個集內河港、河口港和海港為一體的多功能、綜合性的現代化深水大港,寧波港地處我國大陸海岸線中部,地理位置適中,是我國著名的深水良港。作為長三角經濟區曾經最大的國際貿易港口,寧波港的地位在明代和晚清經歷了多次變化,而明代海洋政策的變化直接導致寧波港口地位出現大幅度的轉型,先是作為專通日本的貿易港口,其後演變為國際貿易大港,最後轉變為國內貨物轉運港。

就明代而言,寧波港發展的區位因子(包括自然、經濟、戰略區位)並沒有大的變化,江南地區商品經濟的發展對寧波港持續發展的支撐並未改變,而晚清時期影響寧波港外貿港口地位的上海港在這一時期並未對寧波港造成威脅。就外部因子而言,寧波輻射江南經濟腹地,緊鄰產品生產地的區位優勢使得其產品出口的競爭優勢十分明顯,如江南絲綢、茶葉、摺扇在日本及歐洲有廣泛需求。因此,對明代寧波港地位變化的原因,更多的要從國家政策層面去分析。

從歷史上來看,國家政策對港口地位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如《航海法》(The Navigation Acts)的頒布奠定了倫敦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就明代而言,初步成形的國家海洋政策在海疆安全形勢變化中不斷修正與變革,而這些政策對寧波港口地位的影響是非常直接的。



一、明初朝貢貿易與寧波專通日本港口地位的確立

寧波港與日本的海上貿易可以追溯到唐代,當時眾多日本遣唐使前來中國學習,其間也夾雜商人的貿易活動。宋代以後,隨著江南經濟的發展,大量出產商品通過寧波港銷往世界各地,日本則是一個重要的輸出地。同時,各種日本產品也經由寧波港登陸銷往全國各地。可以說,寧波港的地理位置及經濟腹地優勢使其成為對日貿易中最重要的港口之一。而寧波作為唯一且專通日本貿易港口地位的確立,卻是在明朝初期,這與明政府實行朝貢貿易政策有直接關係。

宋元時期,政府實施積極的海洋政策,使中國海外貿易達到空前繁榮,而地處中國東部的浙江寧波港也由此確立了東方外貿大港的地位,海外貿易達到鼎盛時期。與宋元不同,明朝立國之初就面臨嚴峻的東南海疆安定問題。受元末江浙地方勢力與高麗的交通結盟以及日本海盜對中國沿海的侵擾等的影響,明朝初期的海洋政策由開放進取轉為保守退縮。與海禁政策相對應的是國家主導的朝貢貿易政策,即政府在嚴格禁止私人海上貿易的同時,以政府的名義進行國與國之間的貿易。而作為朝貢貿易制度的具體執行機構,浙江寧波市舶司也在寧波的官方對外貿易中起主導作用。

這一時期的中日朝貢貿易,是以日方攜帶貿易產品前來中國「朝貢」的形式進行的。初期貿易船隊由幕府直接經營,其後又加入其他地方勢力,但勘合的保管和發放權仍在幕府手中。到後期,貿易則演變成大名壟斷、商人承包經營的形式,勘合逐漸由大名掌握。日本貿易船隊前期多從兵庫出發, 經過瀨戶內海,在博多暫停,或直接從博多出發,駛到肥前的五島一帶,等候春汛或秋汛,然後橫渡中國東海,直駛寧波。如順風,五天五夜便可到中國的普陀山;若不順風,半個月也可抵達寧波。

儘管其後日本開通了新的「南海路」前往中國,但目的地都是寧波港。偶有在海上偏離航線於中國其他沿海城市登陸的日本船隻,最終都在當地政府的幫助下,前往寧波進行報關交易。其攜帶的貿易產品,除部分由政府以市價收購外,其餘則在浙江寧波市舶司的監管下,在寧波港或北京會同館與中國商人交易。

這種特殊的貿易方式使得中日雙方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互通有無,並奠定了寧波港專通日本貿易大港的特殊地位。不過,隨著宜德年間朝貢貿易的衰落,朝貢貿易的弊端逐漸顯現出來。朝貢貿易的衰落與海上貿易的高額利潤形成極大反差,在政府主導的貿易行為日漸衰落時,私人海上貿易的崛起就成為必然,而這對寧波港口地位轉型的衝擊是非常巨大的。

二、明中期海禁與寧波雙嶼國際走私貿易港的崛起

作為朝貢貿易的補充,中日私人海上貿易也一直同時存在。日本貢舶在抵達寧波港之前,通常會在舟山一帶島嶼稍作停留,以便與中國私商進行交易。在貢舶進入寧波後,日本商人常常會在寧波與北京往返途中進行違規交易。這種不被官方認可的交易方式,使得日本商人經常會因為中國商人推遲償付貨款而無法按期歸國,而且這種情況並非個案。

嘉靖二年(1523)寧波爭貢事件發生後,明政府以為禍起於市舶,於是對朝貢貿易的限制更為嚴厲,歷時100餘年的貿易體制已經名存實亡,行將退出歷史舞台原本就對官方貿易體制不滿的中國商人以走私的形式控制了中國商品的輸出。

同時,因為官方貿易渠道阻塞而無緣與中國貿易的日本商人,也開始加入正在興起的走私貿易中來。從16世紀30年代開始,日本的小規模貿易船隊開始沿中國海岸擴大接觸,而中國商人建立了接待他們的靠近海岸的貿易中心,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寧波外海的雙嶼國際走私貿易港。

雙嶼港是因雙嶼洋而得名的港口。作為進出寧波甬江的必經航道,雙嶼港既便於與寧波內陸的交易,同時懸居海上,容易躲避官兵的追剿,正是從事走私貿易的好地方。雙嶼國際走私貿易港的形成是中國商人與葡萄牙等外國商人合作的產物,是應對國家厲行海禁壓力下的無奈選擇。

最初的雙嶼港只是寧波與福建走私海商交易的眾多外海港灣中的一個,但隨著葡萄牙人的加入,雙嶼港開始向國際走私貿易港轉型。新航路開闢後,葡萄牙人開始向亞洲擴張。嘉靖元年(1522)的「西草灣之戰」使葡萄牙打開與中國官方貿易渠道的嘗試失敗。但由於對華貿易的高額利潤,他們把注意力轉向更北面的沿海省份福建和浙江。而兩省地方官員無論是出於經濟利益還是出於社會穩定的考量,在初期都默許了葡萄牙人的貿易活動。

嘉靖五年(1526),在閩人鄧獠的引導下,葡萄牙海商來到寧波外海的雙嶼港從事走私貿易。以此為契機,中國海上走私貿易的重心開始向浙東沿海轉移,雙嶼港隨之在眾多海商私泊錨地中脫穎而出,逐漸成為中國、日本、葡萄牙和南海諸國走私商人的共同居留地及東亞最重要的私人海上貿易基地。

1543年8月,葡萄牙人在王直的引導下,直接與日本開展貿易。此後,葡萄牙人經過雙嶼港與日本商人的貿易活動日漸增多,每年葡萄牙商人都要從雙嶼港前往日本薩摩、大隅、豐後、日向、平戶等港貿易。

嘉靖二十六年(1547),胡霖招引日本商人前來雙嶼港,其後林剪等亦從馬來半島的彭享將70多艘商船領到雙嶼港。至此,以浙東雙嶼港為主要中轉基地的中、日、歐三角貿易圈初步形成。歐洲的銀幣、葡萄酒,東南亞的胡椒、香料,中國的生絲、絲綢、瓷器,日本的銀、銅,都在此處交匯流通,商品貿易的品種、數量增加,質量提升。這在浙江乃至中國貿易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正如斯波義信所言,「在16世紀,寧波作為一個南方貨物地區轉運中心的作用變得愈來愈重要了」。



三、晚明「隆慶開海」與寧波商貿中轉港的轉型

在明政府嚴厲的海禁政策下,私人海上貿易屬於非法違禁貿易,因此只能秘密進行。嘉靖年間,隨著貿易活動的擴大,私人會更多地依賴於尋租和暴力活動,再加上此時走私貿易的畸形發展,明廷海防面臨極大的不安全因素。在封建保守的明代社會,這種畸形無序的私人貿易,很難持久、穩定、健康發展。

雙嶼國際走私貿易港最終在嘉靖二十七年(1548)被浙江巡撫朱紈摧毀。其後,基於對東南海防形勢的判斷,明政府在禁止寧波從事海外貿易的同時,於隆慶年間開放漳州月港為對外貿易港口,史稱「隆慶開海」。之後,儘管仍有官員力圖恢復寧波港從事國際貿易的合法地位,但最終都未獲得朝廷的准許。

「隆慶開海」與中日兩國這種對峙的外交關係導致東南沿海對外貿易格局發生重大變化。隨著私人海上貿易的重心由浙江向福建、廣東轉移,明中期「曾一度成為中國一大國際貿易商港」的寧波港不僅失去了對日貿易港口的地位,同時也失去了直接從事海外貿易的合法性,至此寧波港作為國際貿易港的地位一落千丈。這對寧波港的發展造成了極其負面的影響,在這一國家政策的壓力下,寧波港被迫從國際貿易港口向國內商貿中轉港轉型。

由於月港地處閩南一隅,叢山阻隔,港口腹地狹小,所能提供的外貿商品十分有限。與之相比,寧波及其江南經濟腹地則有無與倫比的優勢,所以儘管寧波港已經失去了海外私人貿易的合法地位,但仍在國內轉口貿易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經歷恢復與調整之後,浙江以及其他江南地區的海商又重新開始參與海外貿易。他們利用地處海洋貿易產品原產地的資源與理區位優勢,除小部分違禁下海前往日本從事走私貿易外,大部分通過與建海商的合作,並在當地官府的默許之下,偷梁換柱,買取「船引」,從寧波港出發,經月港前往呂宋(今菲律賓北部)等處就地貿易或轉口前往日本,江南出產的商品多經這條線路銷往福建、廣東及東南亞國家與日本,其中日本是江南商品的主要外銷地。

據木宮泰彥統計,1612年(萬曆四十年)7月25日,明朝商船和從呂宋返航的日本商船共26艘,同時開進日本長崎港,載去中國湖州出產的白絲20餘萬斤。而明代中後期,以浙江為主要產地的中國絲綢從寧波港出發,經月港或澳門中轉呂宋運往美洲的總值每年達到300萬甚至400萬比索。

在江南經濟發展的強力支持下,儘管寧波港失去了直接對外貿易的合法性,但通過中轉貿易的方式,寧波港仍舊承載了江南地區商品外銷的重要職能,這也奠定了其在明朝中後期重要商貿中轉港的地位。

四、綜上所述

明代中國海洋政策的變化對寧波港地位的影響之大可見一斑。為什麼海洋政策的變化對寧波港口造成如此巨大的影響?其原因很值得我們討論。

古代中國沿海港口演變的漫長歷史時期,其地位的變化多是由於地理環境變遷與區域經濟發展,寧波港的產生與發展即源於其獨特的區位優勢。明代之前,國家並未面臨真正意義上的海洋安全威脅,因此海洋政策的側重點只是保持社會的穩定和規範海洋稅收的管理。元代時期中國與日本的敵對關係使得中國海疆開始出現不安定的因素,而這些海疆問題在元朝統治被推翻後仍然懸而未決,因此,明代海洋政策的制定更多關注的是政治與軍事因素。這直接體現在寧波港經濟功能弱化與政治功能強化的趨勢中。

但千百年來所形成的海洋經濟發展模式不是政府一紙禁令就能改變的,雙嶼國際走私貿易港口的崛起就是國家海洋政策不合時宜的具體表現。而長達十餘年的「嘉靖大倭寇」事件終於使明政府意識到,厲行海禁根本無法有效保障海防安全,東南沿海私人海洋貿易發展的趨勢是不可阻擋的。在朝貢貿易體制崩潰之後,明政府最終在私人海洋經濟發展與國家海防安全矛盾中尋找到平衡點,即私人海洋貿易的有限開放。但由於其時中日關係緊張,加之江南經濟穩定對保障國家賦稅具有重要意義,寧波港失去了直接對外貿易的合法地位。

此後直至清末,寧波港大部分時期都是作為國內貿易中轉港活躍在海洋經濟發展的舞台之上。在國家政治與軍事考量優先於經濟考量的時期,海洋政策對海洋港口發展的負面影響是十分明顯的。但當這一前提條件消失後,寧波港作為國際貿易大港的地位又會很快恢復,今日寧波港的強勢崛起就是明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WfTgfnABgx9BqZZICJx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