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父母,從來都是為孩子操碎了心。人生三大事,「買房、結婚、生子」。其中,房子是最讓人煩心的事。面對當前不菲的房價,眼下不少父母還是盡最大努力,通過自己的努力奮鬥,爭取在自己經濟條件尚可的情況下,為子女把房子買好。
現實中,相信不少父母在買房子的時候會遇到這樣一個問題,「在房產證上到底要不要加上子女的名字?」,不少贊成的人認為,這樣可以房子總歸要留給孩子,因此提前寫好名字,可以省過戶費、規避遺產稅等。但實際情況中,房產證上寫子女名字卻存在4個弊端,今天筆者就給大家分享一下,「4點」告訴您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後有多麻煩,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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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去買房紅利,增加購房成本。
由於這幾年,國家為了限制炒房行為,在買房政策上做出了很多的調整。舉個例子:一些城市規定了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問題,一般首套房首付比例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四成、五成,有的甚至到8成。名下無房,孩子成年後購房,首套最低首付兩成。二套商貸首付40%、公積金30%。
但如果你在房產證寫上孩子的姓名,將來他要買房的話,那就算第二套房,首付款提高不說,而且房貸利率也屬於二套房標準,參考58同城給出的數據,二套房貸利率要比首套房貸利率高出10%-20%,以100萬房貸為例,30年利率總支出將高出10萬-20萬元。
二、將來可能多繳稅。
房產稅一直是人們熱議的話題,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日前表示,估計本屆人大任期內,即2023年3月之前完成立法工作。這意味著房產稅開徵的腳步越來越近。從目前各專家的表態來看,比較傾向於從第二套房開始徵收房產稅,那麼,如果子女以後結婚再想買婚房的話,那就可能面臨著交房產稅。
三、不能任意出售、抵押房產。
生活中我們難免都會遇到意外或資金周轉不開的情況,如果你的房產寫了孩子名字那麼想通過房屋變現的方式實現財務自由可就麻煩多了,一方面如果是成年子女必須得子女同意才能處理房子,另一方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那麼賣房子必須提供相關證明,證明是涉及子女切身重大需要才可以,否則是不能賣房子、抵押房子的。
四、子女配偶將享有房產繼承權。
凡事難料,如果子女萬一發生意外,子女的父母和配偶均是房產第一順序繼承人,婚前婚後房產都一樣,子女的配偶也享有房產繼承權,這就意味著一套房產有3個人繼承。現實中,也確實存在這樣的糾紛,本來這套房子都是父母用來養老的,但因為子女的不幸離世,子女配偶再婚配,勢必會再來索要這筆遺產,畢竟房子大資產。即使父母還住著這套房子,但子女的配偶也享受一份房產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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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結合以上4點,我們可以得知,在房產證上加兒女的姓名時要多加考慮,一定要記住這4點,以免吃了虧。當然,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但在產權證上寫孩子名字這件事還是要再考慮一下的。也許父母無意之間的做法會給孩子造成更大的壓力,所以如果你經濟能力強,給孩子單獨一套房子也無可厚非,如果經濟能力有限,那麼還是不要在產權證上寫孩子的名字,而是讓孩子自己奮鬥,拼出自己的天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