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境外疫情輸入,江西省發布9條措施
關於江西省防範境外疫情輸入九條措施的公告
2020年第6號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擴散態勢,韓國、義大利、伊朗、日本等疫情嚴重國家感染人數大幅增長,疫情跨境流動傳播的風險增大。為有效防範境外疫情輸入,進一步鞏固我省防控成效,根據國家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措施:
一、對入境的外國公民和中國公民一視同仁,無差別地執行我省防控措施。各地要充分照顧入境外國公民的合理關切,尊重其宗教和風俗習慣。
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強化海關、邊檢、口岸、衛生健康、公安、外事、交通運輸、鐵路、民航、通信管理等部門的協作聯動,及時全面掌握入境人員信息,重點掌握從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入境的人員信息,並做好旅客體溫檢測、佩戴口罩、填寫《入境健康申明卡》以及交通工具的通風消毒等工作。
三、強化前置排查。民航、邊檢等部門在國際航班抵達前,進行人員排查,及時將排查情況通報海關;在國際航班入境抵達後,口岸聯檢單位做好境外入境人員、交通工具的檢疫查驗和衛生處理,並將相關信息通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和各地政府。
四、對14天內有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旅居史的人員,要全部開展核酸檢測,嚴格做好信息登記和通報,無症狀的由各地組織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核酸檢測陽性或有發熱、咳嗽等 症狀的就地及時轉送定點醫療機構。
五、來自非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的入境人員,由我省入境的,要按要求填報《入境健康申明卡》,由海關進行體溫檢測和醫學巡查,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就地留觀排查;無症狀的移交屬地管理。由其他省份入境進入我省的,要全面做好身份信息登記管理,由各地進行體溫檢測和醫學巡查,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在當地留觀排查。
六、 各地要指定一家醫院、一家涉外酒店分別作為外國公民的定點醫療機構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外國公民居家隔離所在社區要提供保障和協助,幫助解決好生活方面的實際困難。
七、 各設區市要將入境人員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的相關信息,以及其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情況,第一時間上報省指揮部和省外辦,由省指揮部匯總信息後,及時通報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密切接觸者等人員的追溯與核查。
八、 做好外國公民疫情防控諮詢服務。省外辦設立24小時 涉外諮詢求助熱線,電話:18270829126 (英、日、韓、德、法、 俄);提供心理諮詢服務,微信號:18759763443 (英);指導各地對應設立諮詢求助熱線等工作。
九、 全省各地各部門應將防範境外疫情輸入作為當前防控的重點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充分發揮當地聯防聯控機製作用,確保上述措施落實到位。
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應急指揮部(代章)
2020年3月8日
來源: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