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感是愛情和精神層面的共通帶來的,而安全感,則必須通過現實的標準來實現。
21歲的讀者小妹說,她談了個大自己9歲的男朋友,想結婚,卻遭到老媽的極力反對,特別苦悶。
男友大9歲,也還好吧。我說。
但老媽就是不能接受,反對得特別激烈,怎麼辦呢?她問。
那他有什麼優點,你愛他什麼呢?
小妹說了好多,大意是這個男朋友又會魔術又會武術,又會跳舞又會耍酷,非常完美。
他是做什麼工作的?我問。
小妹說,以前在親戚公司做事,後來嫌薪水低不幹了,最近半年一直沒上班。他想自己開公司,只是沒資金。其實我媽拿得出來,但她死活不給。
那他有什麼專長嗎?創業的話,做哪方面呢?
他有很多想法,房地產啊,開酒吧啊,做網際網路公司啊什麼的,他都能做。他說只要有一筆創業資金,賺錢是分分鐘的事。
他感情經歷挺多的吧?
是啊。他以前的女朋友都嫌他沒積蓄,沒房子,不願意嫁給他。但我不介意租房結婚,只要有愛,租房照樣可以幸福啊,你說對不對?
我說,小妹,你可能要失望了,我的意見跟你媽一樣,不贊成你跟這個人結婚。
小妹表示無語:你們怎麼都這麼現實!
我告訴她:生活本來就是現實的,他暫時窮不要緊,但應該踏實努力。可是通過你的描述,我感覺這是個一窮二白、好高騖遠、華而不實、30歲了還靠變魔術哄女孩子開心的男人,你跟他結婚,未來實在不樂觀。
會有多麼不樂觀呢?我的一個女同學是個範本。
當年她也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文藝少女,懷著一腔愛意和對未來的美好想像,嫁給了一個酒吧駐唱歌手。
「有愛,就不怕。」這是8年前她在QQ空間的宣言。
可是結婚後,男人收入微薄,且不思進取,家裡的大小支出基本靠她,日子過得辛苦艱難。看電影喝咖啡根本不敢想,交不上房租是常有的事,衣服只能去批發市場買,生孩子的錢都是借的。
殘酷的現實很快把愛情摧殘得面目全非,曾經的濃情蜜意迅速轉化成越來越激烈的爭吵。
同學告訴我,有一次她加班到晚上8點,回到家,發現兩歲的兒子正發燒,渾身滾燙,而老公抽著煙玩著遊戲,還在等她做晚飯。她給孩子量了體溫,39.8攝氏度,卻不敢帶他去醫院——剛發的工資,交了房租還了信用卡已經所剩無幾,再去醫院花上幾百元,後面買菜的錢都沒了。
她讓老公去買退燒藥,他玩著遊戲,不肯去。讓他去做飯,也不去。
那晚,他們爆發了結婚以來最嚴重的一次爭吵。她摔了電腦鍵盤,他揮拳把她打倒在地。
半夜11點,她坐在地板上,看著破破爛爛、滿屋煙味、一片狼藉的家,號啕大哭。
她說,那一刻的悲痛和絕望,一輩子都忘不了。
後來她離婚了。沒有半點留戀。
愛情和婚姻,其實是兩碼事。非要說清關係的話,應該說愛情是婚姻的必要不充分條件。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幸福,而只有愛情的婚姻,則嚴重不靠譜。
愛情是簡單的。你覺得一個人45度角仰望天空的樣子很美,OK,你就可以跟他談戀愛。
但婚姻則複雜得多。兩個人結了婚,是要柴米油鹽過日子的,衣食住行,老人孩子,親戚往來,樁樁都是要實實在在去面對的俗事,在俗事裡,人是不得不現實的。
當你們窮得交不起房租,孩子生病都不敢去醫院,他情歌唱得再動聽,魔術變得再有趣,又有什麼意義?「有情飲水飽」是一廂情願的浪漫想像,「貧賤夫妻百事哀」才是殘忍的現實。
或者,你拚命賺錢他拚命花,你一心待他而他四處留情,你累死累活帶孩子做家務而他永遠都在玩手機打遊戲……這種日子有多累,過上你就知道了。
愛情可以是仰望天空,可以是建立在某種迷幻感覺上的空中樓閣。而這樓閣,只有能夠穩穩落在現實里,才能變成婚姻的基礎。因為婚姻必須腳踏實地,必須有足夠的現實基礎來支撐。
與現實格格不入的愛情,一般都長不了。
所以,誰都沒理由責怪女孩子現實。真要結婚的話,那些只看感覺不考慮現實的姑娘才是傻姑娘。
當然,這個現實,絕不只關乎錢。他夠不夠體貼,夠不夠專一,夠不夠踏實,有沒有能力,有沒有上進心,有沒有責任心,都是現實的考量標準。只有這些條件大體達標,婚姻才能穩定,你才能有安全感。
你要和一個男人結婚,最想要的一定是幸福感和安全感。幸福感是愛情和精神層面的共通帶來的,而安全感,則必須通過現實的標準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