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2019年8月,湖北省武漢市審議通過《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武漢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決定》,12月10日,武漢市正式發布修改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12月30日後予以施行。
其中,可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涉及到住宅公共部位開裂、滲漏維修的包括以下幾項。
(1)屋面防水層破損,頂層房間滲漏的;
(2)樓房外牆出現雨水滲漏,引起外牆內表面浸濕;
(3)樓房外牆外裝飾層出現裂縫、脫落或者空鼓率超過國家相應標準、規範的規定值;
(4)建築保溫層出現破損或者脫落,或者建築保溫不良引起外牆內表面出現潮濕、結露、結霜或者霉變;
(5)外牆及樓梯間、公共走廊塗飾層出現開裂、銹漬、起泡、翹皮、脫落、污染。
而對於以下緊急情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時可走綠色應急通道。
(1)屋面、外牆嚴重滲漏;
(2)電梯故障;
(3)樓體外立面有脫落危險;
(4)消防設施設備故障;
(5)二次供水設施設備故障,但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應當由供水企業承擔的除外;
(6)共用排水設施設備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
(7)供配電系統設施設備故障;
(8)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嚴重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緊急情況。
發生以上緊急情況,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先行受理,並在當日會同業主委員會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現場勘查;情況屬實的,在1個工作日內按照不超過工程概算50%的比例預撥工程款;工程竣工後,業主委員會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工程驗收、做好工程造價決算,向列支範圍內全體業主公示7日後,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備案並據實撥付剩餘工程款。
實際上,自2018年7月1日,武漢市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從審核制改為備案制,辦理時間從10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屋面、外牆嚴重滲漏等8種情形可開闢使用維修資金的綠色通道,最快當天就可以動用住宅維修資金應急,有效地提高了廣大業主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