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一瓶啤酒後出車載客,的哥被拘留還丟了飯碗

2020-04-28     楚天都市報

楚天都市報4月28日訊(記者陳詠 通訊員鄧玲芳)漢川一位50多歲老的哥在岳父家喝了一瓶啤酒後駕車,被處以行拘15日、罰款5000元,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嚴厲處罰。這也意味著,李某某的工作丟了。連日來,該的哥所在計程車公司舉一反三開展警示教育。

4月24日晚,漢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聯合相關部門開展酒駕專項治理行動。當晚8時許,在北橋橋頭執勤點,一輛車牌號為鄂KX27**的計程車被交警攔下檢查。搖下車窗,一股酒氣撲面而來,經呼氣檢測,酒精含量為59.8mg/100ml,駕駛員李某某涉嫌酒駕。

53歲的李某某是一名老司機了。據其交代,自己當晚在岳父家吃飯,一時貪杯,喝了一瓶啤酒(500ml),其後考慮到自己喝的不多,加之疫情期間乘計程車的人較少,抱著僥倖心理,駕駛該車返家。

漢川交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認定李某某因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遂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嚴厲處罰。

當晚,漢川警方將情況通報給李某某所在的計程車公司。26日,交警將一份《交通違法整改通知書》交付給該公司負責人,要求公司嚴格管理,限期對所有駕駛員進行約談,切實提高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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