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所藏的「港獨」旗上, 「香 港獨立」四個字前「暗戳戳」地寫著兩個小字——「不要」。
《港區國安法》於昨晚11時刊憲生效後,今日出現首名「以身試法」的亂港分子。港警已對這名攜帶「港獨」旗幟的男子實施了逮捕行動。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這個「港獨」分子還自作聰明地耍了個把戲: 在他所藏的「港獨」旗上,「香港獨立」四個字前「暗戳戳」地寫著兩個小字——「不要」。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出, 該男子行為只是「掛羊頭賣狗肉」,其「港獨」意圖已非常明顯,難逃法網。
首名被捕男子所藏「港獨」旗上寫有「不要」兩個小字,圖自「東網」
7月1日下午,有團體發起下午2時在銅鑼灣東角道集合,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警方早前已表明反對今日在港島舉辦集會及遊行,並於下午1時左右首次舉紫旗警告。
期間,一名男子在銅鑼灣百德新街遭到警方截查,並在其背囊內搜出一面「港獨」旗。該男子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成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首名被捕人士。
然而, 香港「東網」細心發現,該男子所藏「港獨」旗哪裡有些不對勁——「香港獨立」四個字前被用白色簽字筆寫上中英文「不要(not to)」兩組小字。
對於該男子行為,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出他只是「掛羊頭賣狗肉」,因為「港獨」旗本來就有「港獨」意味。「既然不要『香港獨立』,為啥你要把這面旗藏起來,而不是丟掉呢?」
龔靜儀補充稱, 該男子被捕時正穿著印有「港獨」標語的衣服,頗有政治意味,而出現的地方亦是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的遊行集會現場,意圖已非常明顯。所以,即使在旗幟上寫上「不要」二字,亦難令人信服。
該男子被捕現場
至於該男子最終是否會定罪,龔靜儀說,仍要視乎開庭時被告人是否有合理抗辯理由,以及法官是否接納。另外,若在往後的審訊中,發現這類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是有組織在背後網上教唆,有關人士也或觸犯法律。
此外,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下午對「出現首名被捕者」一事作出回應。他在記者會上表示,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在港的所有人都要遵守,這是常識。政府會做好教育工作,但如有違法行為,警方有責任執法,並由已成立的新的部門處理。
李家超指出,不論涉及什麼行為,只要警員合理相信,就可以按《港區國安法》進行拘捕、調查及搜證,有足夠證據就作出檢控。至於拘留方面,《港區國安法》沒有提到會改變現行法例,故有關方面仍將以現有法律處理。
另據香港警方通報,截至下午5時半,警方已拘捕逾180人,當中3男4女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其餘被捕人分別涉嫌非法集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此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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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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