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茌平縣發布關於對重型貨車限行的通告。為進一步改善縣城區空氣環境質量,消除交通安全隱患,降低重型貨車對城區道路的損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茌平縣決定在城市建成區南環路實施重型貨車限行管理措施。
限行區域
南環路城區段(華魯街至濱湖大道)
限行時間
每日0時至24時(全天)
限行車輛
重型貨車、柴油貨車、拖拉機、變型拖拉機。(消防救援、供電、應急等車輛除外)
茌平縣綜合執法局、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將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對擅自在限行區域行駛的超重、超高、超長車輛將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給予2萬元以下的罰款。
茌平交警大隊將通過卡口監控設備對擅自進入限行區域的限行車輛以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進行抓拍,給予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該通告自2019年8月1日起實施,請途經該路段的限行車輛繞道行駛,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員自覺遵守並相互轉告,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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