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二房東突然跑路,這房租到底在給誰減免

2020-07-27   TV法律微服務

原標題:疫情期間,二房東突然跑路,這房租到底在給誰減免

2020年,一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突然出現,對於經營性房屋租賃合同的履行來說,必然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尤其是對於餐飲、酒店、線下培訓機構、商業、零售業等行業來說更為明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給經濟發展帶來一定的影響,商戶既要支付租賃合同下高額的房屋租金,另一邊還要無奈的面對沒有收入來源的現實情況,由此引發的房屋、商鋪租金或租期問題的糾紛,成為部分租戶與業主之間矛盾糾紛的「導火線」。

走進演播室尋求幫助的康女士,疫情期間,作為房主的康女士與二房東協商房租事宜時,卻遭遇「道德綁架」。隨後,二房東突然「失聯」,不僅從年初到現在的租金分文未付,還導致自己購買的店鋪一直空置,這份損失的租金康女士該找誰來補償?疫情期間損失的租金又該找誰來要?來自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的王芸律師和胡文友律師,將為康女士支招,幫她理清解決問題的法律點,維護自己的權益。

案件回顧

2020年伊始,一場空前的疫情席捲全球。這場突如其來的疫情,給康女士原本安逸的老年生活增添了不少的煩惱。

據康女士介紹,2017年,她貸款購買了一間商鋪,用於出租。在自己購買商鋪之後,自稱中介的小黃便主動找上門來,希望能夠和康女士簽約,作為二房東幫康女士租賃商鋪。

看著面前這個樸實的小伙子,康女士沒多想便同意了他的請求,並簽訂了租賃合同。誰知,簽訂合同之後,小黃對待康女士的態度便發生了180度的轉換。今年的這場疫情,小黃一直聲稱,是國家要求給租戶減免房租,自己可以不支付康女士這半年的房租。

康女士表示,她很理解租戶,疫情期間,大家都比較困難,所以她給小黃減免了一個月的房租,合計一萬多元。

誰知,小黃對此卻並不滿意。不僅以疫情為理由要求康女士減免房租、解除合同,還騙租客說,康女士生病住院需要一萬塊錢,導致租戶不再續租,商鋪一直空置。

小黃的說法讓康女士很是氣憤,難道疫情竟然成了小黃理直氣壯不支付房租的藉口。 對於商鋪的空置,康女士認為,是小黃的問題,並不是疫情導致的。小黃要求解除合同的要求是否合理呢?康女士又該如何討回本該屬於自己的租金呢?讓我們看看兩位律師怎麼說。

律師支招

對於康女士的遭遇,王芸律師表示,關注的焦點有三個方面,首先,小黃到底欠了康女士多少租金;其次,誰是違約方;最後,康女士希望主張什麼樣的權利,是解除合同,還是要繼續履行。

對於二房東轉租的問題,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康女士與小黃簽訂的合同中,對於轉租有明確的條款約定,因此,小黃轉租的行為是合法的。

王芸律師表示,疫情期間,康女士已經做出自己的讓步,在房租的問題上,希望小黃能跟康女士協商解決。如果小黃執意不出面協商,那麼康女士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要求對方支付所欠的房租以及相應的違約金。

胡文友律師表示,康女士的情況屬於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小黃屬於違約方,違約方不享受合同單方面解除權,因此,若想解除合同必須經過康女士的同意,如果康女士不同意解除合同,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疫情防控確實對一些商家的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依據政府部門出台的相關規定,針對承租人能否主張租金減免,應當在具體個案中分析疫情是否構成不可抗力以及繼續支付租金是否對承租人明顯不公平等多角度綜合判斷。

胡文友律師建議,康女士應該解除合同,向二房東小黃主張違約金,之後再進行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