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川中院依法受理寧夏中建工程公司破產清算案件,該案系銀川中院首例「殭屍企業」破產清算案件。
申請人寧夏中建工程公司於1992年12月27日成立,註冊資本35萬元,該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業,為寧夏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二級子公司。申請人寧夏中建工程公司多年停業,已被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列入自治區屬監管企業「殭屍企業」名單。
根據申請人寧夏中建工程公司提交的審計報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資產總計2095016.43元,負債總計29679171.06元。寧夏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決定以破產清算方式處置,遂向銀川中院提出破產申請。鑒於寧夏中建工程公司已具備破產原因,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銀川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寧夏中建工程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並通過搖號方式指定管理人。
殭屍企業不僅占用和消耗大量資源,還阻止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讓不符合市場需求和產業政策的「殭屍企業」退出市場,有利於實現市場資源的有效配置,推動產業優化升級,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目標的實現,促進經濟高質量健康發展,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