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運輸部統一部署
5月6日零時起
全國收費公路恢復收取車輛通行費
具體通知如下
經國務院同意,恢復全國收費公路收費。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恢復收費時間。自2020年5月6日零時起,經依法批准的收費公路恢復收費(含收費橋樑和隧道)。
二、繼續落實法定免費通行政策。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的軍隊車輛(含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誌的制式警車,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和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繼續享受免收車輛通行費政策。
三、保障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輛優先便捷通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高速公路收費站設置專用快捷通道,加強現場通行秩序引導維護,保障疫情防控等應急運輸車輛優先便捷通行。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20年4月28日
雙流要嚴查這些行為
近日,一名司機駕駛著一輛川Z牌照,未載貨的中型自卸貨車,晚間23時10分在彭鎮沿羅漢路從黃溫路向雙楠大道方向行駛,在通過羅漢路中山職業技術學校路口時,竟然無視法律闖紅燈。
被雙流區渣土運輸綜合執法大隊民警將其擋下。
在處理其違法行為時,發現駕駛員李某有酒氣。
隨後經過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每百毫升血液里含82毫克酒精,顯示該駕駛員,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
遂帶領駕駛員李某,去雙流區中醫院抽血檢驗。
結果顯示每百毫升血液里含酒精為76毫克,屬於飲醉酒駕駛機動車。
酒駕
等待著你的就是以下後果!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非營運車輛司機
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1000-2000元)罰款
醉酒駕駛=吊銷駕駛證+五年不能重新領證+追究刑事責任
「二次酒駕」=十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二次酒駕: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營運車輛司機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所以
希望各位司機都能謹記!
特別提醒:
雙流交警天天查!
就在雙流的各大路口!
就在雙流的各個工地!
採取機動巡查與定點蹲守
相結合的執法方式
禁止密封不嚴、車輪帶泥、酒駕等
違規行為的渣土車沿線行駛
為確保執法效果
雙流區綜合執法局
制定夜間檢查渣土車值班表
注重夜間、節假日固定式抽查
對存在拋灑遺漏等違規行為的
將按照法律法規頂格處罰
通過加強部門聯動、源頭治理和路面管控
雙流區渣土車管理進一步得到規範
城市揚塵得到有效控制
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
警察蜀黍提醒
設卡盤查是公安機關執勤的一個重要方式
當你遇到公安民警設卡盤查的時候
停車接受檢查是唯一明智的選擇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不僅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酒駕成本高,乾杯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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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編:鵬 哥
編 輯:佳 佳
新聞來源:交通運輸部、空港融媒
主辦單位:中共成都市雙流區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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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Czv37HEBiuFnsJQVpmC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