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教不改!男子17年9月酒駕被抓,19年7月再落網

2019-07-30     信報

信報訊 都說「吃一塹長一智」,因酒駕被交警查處過的駕駛人,通常都會痛定思痛,認真掂量違法付出的代價,必須下面的這位司機,明明17年9月份因酒後駕車被處罰,19年7月又因酒駕被青平交警查獲,真是好了傷疤忘了疼!

7月9號晚,青平大隊五中隊城陽南組織夜查22時37分一輛車進入查車點,當該車駕駛員放下車窗時散發出淡淡的酒氣,民警隨即對該駕駛員進行了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該駕駛員28㎎/ml,屬酒後駕駛。隨後,民警通過警務系統發現,駕駛員趙某在2017年9月就因酒後駕車被交警查處,沒想到2019年7月又被查處,已經屬於二次酒駕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駕駛員趙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將被處10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罰款1000元,且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的處罰。

事後了解到,趙某是中午參加聚會,喝了幾瓶啤酒,感覺晚上感覺自己沒問題了就開車上路了,萬萬沒想到自己還是處於酒駕狀態,在得知自己將要面對的後果後駕駛員對自己的行為十分懊悔。

(文/圖 城市信報記者 張盛倩 通訊員 王鵬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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