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著名詩人曾經說過:「由愛生嗔,由愛生恨,由愛生痴,由愛生念。從別後,嗔恨痴念,皆化為寸寸相思。」
這句話的大致意思就是因為愛而生出了嗔念,因為愛生出了恨意。
世間的許多仇恨都是由愛演變而來,就如同今天要講的案件中的主人公——王心怡(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一般,因愛生恨,將自己喜歡的人拋屍荒井。
2014年6月7日凌晨,河南省某鎮子的警局接到報案,報案者稱其在荒井之中發現了一具屍體,接到報案後,警局立馬派出一半的警力前往案發地點。
案發地點在小鎮子郊外的一處小樹林裡,樹林中有著一個荒井,目擊者就是在這個荒井之中發現了死者的屍體。
警察們到達目擊地點後,將屍體從荒井之中撈出,經過鑑定,死者乃是一名70多歲的老大爺,死亡時間不超過兩個小時。
得知了這一消息,警察第一時間找到唯一的目擊者,想詢問當時的具體情況。
目擊者聲稱自己晚上睡不著,想要出來散散步,結果不小心看到了荒井中的屍體,慌亂之下也沒注意周圍的情況,第一時間選擇了報警。
目擊者的證詞疑點重重,首先目擊者是一位70多歲的老太太,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大半夜再怎麼睡不著應該也不會跑到郊區的小樹林裡散步才對。
而且她這一散步,恰好就發現了差不多年紀的死者的遺體。
警察們覺得這位名為王心怡的目擊者可能是兇手冒充目擊者報警,以此來洗清自己的嫌疑,產生懷疑之後,警察們立馬開始了調查。
這一調查,就調查出了十分關鍵的信息:王心怡和死者,竟然是鄰居關係,而且他們兩個似乎有點不清不楚的關係。
順著這條線索,警察繼續追查,發現王心怡和死者在6月7日的凌晨,也就是死者死亡當天一同來到了小樹林,這下子,基本上已經可以確定犯人就是王心怡了。
警察於當天下午將其捉拿歸案。
在警局的審訊椅上,王心怡後悔不已的道出了所有事情的來龍去脈。
死者名為張青,是王心怡同樓層的鄰居,由於兩人年紀相仿,且都沒有結婚,因此王心怡時常關注著張青的一舉一動。
隨著時間的推移,已經七旬的王心怡竟然對張青產生了戀愛的情愫,這之後,她就一發不可額收拾的愛上了張青。
一開始王心怡只是找理由跟張青聊聊天,每次聊個十多分鐘她就十分的滿足了,可是到後來,她開始想方設法地接近張青。
與張青一起吃飯,一起逛街,甚至去到張青的家中一呆就是一整天。
前前後後用了接近一年的時間,王心怡覺得自己和張青已經差不多可以踏出那一步了,於是她便告白了。
王心怡本來以為張青會順理成章的答應自己,可是她沒料到的是,張青竟然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張青不僅拒絕了王心怡,他還拿出了一本相冊,相冊里是年輕的張青和另外一個女人的合照,張青說那是他的初戀,他一直忘不掉她。
她在張青的眼裡,就是獨一無二的存在,所以哪怕那個初戀如今已經結婚,已經成為幾個孩子的奶奶了,他也無法釋懷。
聽了張青的故事,王心怡失落的回到自己家中,回到家中後,她先是嫉妒,嫉妒張青的初戀,嫉妒之後是恨,恨張青拒絕了自己。
同時也恨張青心中竟然有別的人了,為什麼還要接受自己的闖入。
越想王心怡就越生氣,於是她便起了殺心,當晚凌晨便將張青約到郊區的樹林中,將其推入荒井,使其墜亡。
殺完人之後,王心怡突然覺得有點噁心,覺得有點頭暈目眩的,腦子成一團亂麻的她鬼使神差的報了警。
經由法院判決,王心怡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人和動物最大的不同便是人擁有思考,擁有情緒。
不過有些時候,人會被強烈的負面情緒所控制,強烈的負面情緒會讓人失去思考,會讓人做出腦子一熱,懊悔終身的事情。
希望之後在牢獄中度過餘生的王心怡能夠明白,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只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人才能被稱之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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