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部分社區居民委員會的通知
(東區政發〔2020〕1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化油地社會融合發展,提高社區精細化服務管理水平,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對全區社區居民委員會(不包括村轉居)進行如下調整:
撤銷52個居民委員會
撤銷辛店街道康苑居民委員會、佳苑居民委員會、佳興居民委員會、萬鑫居民委員會、瑞和居民委員會、杏壇居民委員會、辛苑居民委員會、陽光居民委員會、興榮居民委員會、瑞苑居民委員會。
撤銷文匯街道青華居民委員會、銀座花園居民委員會、富園居民委員會、勝安小區居民委員會、勝安南區居民委員會、勝安北區居民委員會、萬家新城居民委員會、育新花園居民委員會、嵩西居民委員會、嵩東居民委員會、美濱居民委員會、天籟華都居民委員會。
撤銷文匯街道代管勝利街道海科花園居民委員會、鑫都康城居民委員會、利豐花園居民委員會、錦繡龍軒居民委員會、光明嘉園居民委員會、綠洲國際居民委員會、理想之城居民委員會、竹香園居民委員會、菊香園居民委員會、新泰路居民委員會、榴香園居民委員會、檀香園居民委員會、檳香園居民委員會、華泰豪園居民委員會。
撤銷黃河路街道燕山居民委員會、金河居民委員會、銀通居民委員會、一品花園居民委員會、時代康橋居民委員會、惠都居民委員會、豐澤居民委員會、萬吉居民委員會、石大花園居民委員會、海信盈城居民委員會、黃河機關居民委員會、格林風景居民委員會、東升居民委員會、盛世龍城居民委員會、建行居民委員會。
撤銷勝園街道科苑社區科苑居民委員會。
新設22個社區居民委員會
辛店街道
1.明珠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紅衛村南界,南至北二路,東起西四路,西至勝辛路;北起北二路,南至淄博路,東起西四路,西至裕華街。
2.福興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二路,南至濟南路,東起雲門山路,西至西五路,不含雅苑小區。
3.西苑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濟南路,南至老鐵路線,東起雲門山路,西至西五路,另含萬鑫東區。
4.怡安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菏澤路,南至南一路,東起西四路,西至西五路,另含瑞都花園。
文匯街道
1.商隆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濟南路,南至北一路,東起燕山路,西至西四路。
2.青華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淄博路,南至濟南路,東起太行山路,西至海通路;北起濟南路,南至北一路,東起太行山路,西至廣利河。
3.勝安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二路,南至淄博路,東起西二路,西至西三路。
4.勝華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濰坊路,南至北二路,東起西一路,西至西二路。
5.嵩山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二路,南至淄博路,東起西三路,西至西四路。
文匯街道代管勝利街道區域
1.勝泰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二路,南至北一路,東起東青高速,西至廬山路。
2.中山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一路,南至黃河路,東起東青高速,西至廬山路。
3.藍海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一路,南至黃河路,東起廬山路,西至沂山路;北起黃河路,南至廣利河,東起廬山路,西至富海金港灣西圍牆。
4.文華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黃河路,南至廣利河,東起東青高速,西至廬山路。
黃河路街道
1.燕山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黃河路,南至菏澤路,東起西二路,西至西三路,不含黃河口商貿城。
2.匯泉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金鄉路,南至南一路,東起西一路,西至西二路。
3.豐澤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菏澤路,南至南一路,東起西三路,西至西四路。
4.滙豐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黃河路,南至金鄉路,東起西一路,西到海德路。
5.鑫源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一路,南至黃河路,華納大街以北東起盛世龍城A區東牆,華納大街以南東起友誼路,西至西二路。
6.通達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一路,南至黃河路,東起西一路,華納大街以北西至盛世龍城A區東牆,華納大街以南西至友誼路。由東營商貿園代管。
7.錦城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南一路,南至章丘路,東起西二路,西至西三路。
勝園街道
1.新苑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五干排,南至現河路,東起西四路,西至與墾利區交界線。
2.科苑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嘉祥路,南至南二路,東起西三路,西至西四路;北起現河路,南至廣蒲溝,東起西四路,西至與史口鎮交界線。
調整40個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
辛店街道
1.鑽井北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與墾利區交界線,南至和平路,東起西四路,西至零排溝;北起和平路,南至勘探路,東起西四路,西至花園路。
2.鑽井中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和平路,南至勘探路,東起花園路,西至景苑二區西外牆;北起勘探路,南至鑽井路,東起西四路,西至中心路。
3.鑽井南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鑽井路,南至德州路,東起西四路,西至中心路。
4.勝望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德州路,南至文化西街,東起中心路,西至勝辛路;北起德州路,南至興榮東街,東起西四路,西至中心路。
5.勝榮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中心路以西北起興榮西街,中心路以東北起興榮東街,南至紅衛村南界,東起西四路,西至勝辛路。
6.勝凱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文化西街,南至興榮西街,東起中心路,西至勝辛路。
7.雅苑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二路,南至淄博路,東起雅苑小區東牆,西至雅苑小區西牆。
8.舒苑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淄博路,南至濟南路,東起西四路,西至雲門山路。
9.萃苑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二路,南至淄博路,東起裕華街,西至雲門山路。
10.澤苑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濟南路,南至北一路,東起西四路,西至雲門山路。
11.玉蘭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萬鑫東區東牆以西北起老鐵路線,萬鑫東區東牆以東北起北一路,南至黃河路,東起西四路,西至西五路。
12.百合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黃河路,南至菏澤路,東起雲門山路,西至西五路。
13.銀杏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黃河路,南至菏澤路,東起西四路,西至雲門山路。
14.桐鳳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南一路,南至五乾渠,東起西四路,西至雲門山路。
文匯街道
1.油建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德州路,南至濰坊路,東起西二路,西至西四路,另含103小區。
2.東旭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濟南路,南至北一路,東起西二路,西至燕山路。
3.青山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二路,南至淄博路,東起太行山路,西至西二路。
4.薈萃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淄博路,南至濟南路,東起海通路,西至西二路;北起濟南路,南至北一路,東起廣利河,西至西二路。
5.井下南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與墾利區交界線,南至德州路,東起錦花東路,西至西四路。
6.敬業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淄博路,南至濟南路,東起西三路,西至西四路。
7.藍天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濰坊路,南至北二路,東起西二路,西至西四路。
8.頤園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淄博路,南至濟南路,東起西二路,西至西三路。
文匯街道代管勝利街道區域
1.龍潭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二路,南至萊陽路,東起沂山路,西至西一路。
2.共建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濰坊路,南至北二路,東起東青高速,西至沂山路。
3.繡園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萊陽路,南至北一路,東起沂山路,西至西一路。
4.龍軒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二路,南至北一路,東起廬山路,西至沂山路。
黃河路街道
1.陽城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陽城小區北圍牆,南至南二路,東起西一路,西至陽城小區西圍牆。
2.南苑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棗莊路,南至嘉祥路,東起西三路,西至機興西街,另含勝邦小區。
3.聚園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章丘路,南至嘉祥路,東起西二路,西至西三路,另含南苑東五區、中央糧食儲備庫小區。
4.現河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菏澤路,南至南一路,東起燕山路,西至西三路。
5.興河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金鄉路,南至南一路,東起西二路,西至燕山路。
6.祥河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菏澤路,南至金鄉路,東起西二路,西至燕山路;北起黃河路,南至金鄉路,東起海德路,西至西二路。
7.玉景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黃河路,南至菏澤路,東起西三路,西至西四路。
8.物華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一路,南至黃河路,東起朝陽路,西至西四路。
9.科興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一路,南至黃河路,東起西三路,西至朝陽路。
10.科怡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一路,南至黃河路,東起燕山路,西至西三路。
11.東利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一路,南至黃河路,東起西二路,西至燕山路。
12.辛興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北一路,南至黃河路,東起沂山路,西至西一路。
牛莊鎮
聚華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集貿街,南至魏家村北界、後邵村北界,東起辛河路,西至解家大溝,另含牛莊鎮商貿物流園。
六戶鎮
瑞景社區居民委員會。管轄範圍:北起巫山路,南至廣蒲河路,東起文明路,西至巫山路。
保留黃河路街道寧河社區居民委員會、史口鎮勝花社區居民委員會,其管轄範圍按照《東營區人民政府關於設立勝利油田職工家屬區社區居民委員會的通知》(東區政發〔2019〕2號)文件規定執行。調整完成後,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共64個。
相關要求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積極穩妥地做好社區居民委員會調整工作,及時處理調整過程中的問題,切實維護社區和諧穩定。同時,對22個新設社區居民委員會,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及《山東省實施##_FORMAT_LT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_FORMAT_GT_##辦法》有關規定組織選舉,產生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區民政局、區社區建設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社區居民委員會調整工作的指導,確保全區社區居民委員會調整工作順利進行。
東營區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8sZLyHEBnkjnB-0zLeu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