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來襲,企業停工停產怎麼辦?

2020-02-12     理個稅


新型冠狀病毒持續肆虐,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另明令規定各企業開工日期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

老闆和員工都心有戚戚,病毒何時休,生活怎麼辦?

小編來捋一捋關於停工停產那些事~~


問題一:我們公司不幸有因病毒隔離觀察人員怎麼辦?

根據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規定:不能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並且按照視同該員工正常提供勞動支付工資。

企業在抗疫期間應儘量保證職工不下崗或者少下崗;若因此導致企業發生虧損並存在生產經營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穩崗補貼。

根據《廣州市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實施辦法》規定,廣州市穩崗補貼情況如下:


問題二:春節假期延長,沒有提供勞動是不是沒有工資收入?

根據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規定: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30天),企業正常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企業應當給職工發放生活費。

各地生活費標準不一致,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廣東省生活費發放標準為: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廣東省政府印發《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定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月。

由於發放的生活費(2100*80%),低於5000元的個稅費用扣除數,因而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題三:我們公司2月10日開始復工,稅款申報怎麼辦?

根據稅總函〔2020〕19號規定:全國範圍內按月申報的納稅人,2月份的法定申報期可以延長至2月24日;如果法定延期之後仍有困難未能及時申報可以申請繼續延期,申請通過以後不影響稅控設備使用和發票認領。

另外根據人社廳明電〔2020〕7號規定:社保逾期應在疫情結束後的三個月內完成補辦手續,不加收滯納金。


問題四:有參加抗疫防疫工作人員工薪怎麼處理?

根據人社部規﹝2016﹞4號規定,此次參與抗疫防疫的工作人員可接受每人每天300天/200元的政府補助,

根據粵稅發〔2020〕16號和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且不需要進行個稅申報。

疫情防控期間對其暫緩開展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後續工作採取專業輔導、精簡資料、便捷辦理。

另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再根據人社部函[2020]11號文件規定,醫護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在抗疫防疫過程中因工作職責感染病毒或因病毒死亡的,應確認為工傷,支付工傷補償,支付標準如下:


問題五:單位存在在建工程,停工停產期間借款費用資本化是否暫停?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第十一條及其應用指南規定:非正常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的在建工程,其借款利息暫停資本化。

正常中斷僅限於為了使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所必經程序或者可預見的不可抗力因素;而因企業管理決策上的原因或者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則為「非正常中斷」。

本次因疫情導致的停工停產,符合「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因素」,即符合「非正常中斷」條件; 但持續時間僅10天(從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9日,春節假期延長),並未超過3個月,因而在建工程借款費用仍需資本化。

若因工人處於隔離狀態無法開工,同樣符合「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因素」性質,若隔離時間較長,導致3個月無法開工,停工期間需要暫停資本化。

對抗疫情,理個稅與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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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7b0UOnAB3uTiws8KlEJ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