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鼠有齒,人而無止!人而無止,不死何俟?相鼠有體,人而無禮,人而無禮!胡不遄死?」
人應該要知廉恥,講禮義,如果說連最基本的道德底線都沒有了。那終將會犯下更大的錯,使自己落得個萬劫不復的境地,就像浙江嘉興海寧的高某——2012年浙江一樁因女大學生太美引發的悲劇
高某生於1981年,他的一生可謂是劣跡斑斑,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便離異了。隨後各自組成了新的家庭,誰也不願意騰出精力,來管一管這個上段婚姻遺留下來的兒子。生活在這樣一個破碎的家庭,高某就像是一株野草般肆意生長。
不喜歡學習,拜那些社會上的小混混為大哥,整日跟著他們四處鬼混。等父母回過頭來想要管教一下的時候,已經晚了,高某沾染了一身的惡習。打架、鬥毆、盜竊,無惡不作,還曾因此被判過有期徒刑。既然自己管不了,監獄也管不了,那就娶個媳婦讓他定定心。父親做主,找媒人給他介紹了一個姑娘,指望著他成家立業後能改邪歸正。
可高某已經長歪了,娶妻生子,也沒辦法扭轉他的惡習。最終在妻子身懷六甲的時候,高某犯下了一個不可挽回的大錯,他殘忍的QJ並殺害了一個只有21歲的女大學生。因為文化程度不高,又不肯去干力氣活,高某的父親給他買了一輛載客三輪電瓶車。高某便以開黑車為生,賺點錢補貼家用,日子過得倒也還算是安穩幸福。
偏偏高某出於自己邪惡的慾望,親手將這種平淡幸福的生活破壞了。2012年11月24日晚,8時許,高某接到一個客人,從長安大學城出發去海寧高鐵站。這個客人便是21歲的敏敏,敏敏是江蘇人,事發兩年前來到海寧市長安大學城某高校讀書。她聰明漂亮,一直是個品學兼優的學生,還拿過學校的獎學金。
眼看著還有兩年就畢業了,卻遭遇如此不幸,她這一次叫車是為趕九點多的高鐵去杭州。談好的價格是十三元,沒想到走著走著,高某看見年輕漂亮的敏敏便起了歹心。趁著夜色,加上敏敏不認識路,他悄悄改變了路程。把車開去了偏僻無人的荒郊野外,等敏敏意識到不對勁的時候已經晚了,她一個小女孩的力氣如何斗得過一個壯年男性。
制服跳車的敏敏後,高某將其拉至草叢實施了侵害,高某稱他本來只想侵害沒想殺人。意外的是就在高某想要離開的時候,不遠處一輛車開過,一束光正好找到了高某臉上。他並不知道這短短的幾秒鐘,敏敏到底有沒有看清他的臉,驚慌失措之下生出了殺心:「萬一她認出自己?不如一不做二不休,這荒郊野外的,屍體不一定會被發現......」
就因為這麼一束光,就因為可能看見了,喪心病狂的高某殘忍地掐死了敏敏。搜刮乾淨她身上的財物——102元,拿一些雜草隨意掩蓋屍體後。若無其事的回家了,妻子並不知道他在這個晚上犯下的罪惡,還以為那102元是他辛辛苦苦賺到的車費。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第二天下午1時29分,兩個村民路過這片地的時候發現了異樣。
掀開便發現了敏敏的屍體,花季少女慘死草叢,海寧市領導對此高度重視。嘉興、海寧兩級公安抽調精幹警力,成立了許村「11·25」命案專案小組,趕赴現場展開調查。通過敏敏口袋裡的車票確定了身份,不過16個小時,便迅速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黑車司機高某。11月26日上午,在高某的家裡,民警將鼾聲如雷的他擒獲歸案。
死豬不怕開水燙,對於自己所犯的罪行,高某供認不諱。21歲,前途一片大好的年紀,卻這麼毀在了一個惡魔的手上。等待高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違背被害人意願,採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發生關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
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高某的行為已構成QJ罪、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樁樁件件均是重罪。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造成後果十分嚴重。主觀惡性極深,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依法應當從重處罰。並且高某還是累犯,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繫纍犯,根據法律規定對於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所以雖然高某在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鑒於其罪行嚴重,又是累犯。法院認為不足以從輕處罰,故審理後決定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附帶民事賠償716043.5元,他這一死是解脫了。
卻留給家人無限的麻煩,尤其是他那身懷有孕的妻子,孩子還沒出生便失去了父親。還擔上一筆如此高的賠償,這讓她今後如何生活?高某父親的愛子之心,害了高某妻子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