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公安局原四級高級警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4-08-16     長城網

日前,經江西省南昌市紀委市監委指定管轄,南昌市新建區紀委區監委對南昌市公安局原四級高級警長劉劍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劍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長期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管項目「吃」項目,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承攬、資金結算、職工錄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劍秋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昌市公安局黨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劍秋開除黨籍處分;由南昌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南昌市新建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劉劍秋簡歷

劉劍秋,男,漢族,1965年10月出生,江蘇蘇州人,大學學歷,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昌市公安局工作。

來源:廉潔南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676e267ced4c692990a8bb9e476487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