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說我在一家私企打工時,三次辭職的經歷吧,也許對你有所啟示和參考:
第一次,是上班才3個月的時候。
一天上午,臨下班時,因為工作業務上的事,老闆認為我沒有理解他的意圖,對我辦理的工作不滿意。於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對我大發雷霆,拍桌子瞪眼睛的。
但是,我覺得我沒有錯,並認為做得很詳細、很認真。內心感到很委屈、很氣憤,中午飯都沒有吃下去。下午上班時,想了一下午,覺得這樣的老闆伺候不了,於是決定辭職不幹了。
晚上,一氣之下,一口氣全部退出並刪除了公司所有的工作群,並當即跟老闆提出不幹了。
意料之外的是,第二天老闆打電話,叫到公司當面談一談。
談的結果,老闆的意思是,他脾氣不好、性格急躁,要求我理解一下,繼續留下來干。
看到一個財大氣粗的老闆都這樣說了,覺得老闆還是比較看重我的,應該識抬舉才對,也就答應繼續干。
第二次,仍然是因為工作上的事。
我連續義務加班半個多月,白天黑夜連軸轉。天天晚上加班到凌晨,白天還要按時上班,周末不休息。不僅沒有得到老闆一句肯定的話,還因為他對工作中的一些細節不滿意,而責罵我、批評我、指責我,口氣嚴厲,態度粗暴,語言粗俗。
我氣不過,鐵了心要辭職,不受這份窩囊氣。
但是,這次還是和第一次一樣,老闆找我談話,挽留我繼續在公司幹下去。
我考慮到自己年齡偏大,又沒有技術專長。於是,就又接受了。
第三次,仍然跟前兩次一樣,還是因為受不了氣,而毅然決然地提出辭職。
但是,這次不同的是,當老闆再次粗暴地批評我時,我就跟他大吵了一架,一點面子都沒有給他留,徹底地不準備再繼續在公司幹下去了。
俗話說,事不過三。我心裡清楚,當我第三次提出辭職的時候,老闆已經對我不感冒了,已經在心裡把我打入另冊了。
但是,出人意料之外的是,他還是挽留我繼續干。
為什麼呢?因為我手上還有一個工作,正處在關鍵的收尾階段。也就是他覺得我對於工作來說,大鬍子買刮鬍刀——需(須)要。
另外,公司連續招了3個接替我的新員工,但老闆都覺得不合適,都是幹個十天、半個月就辭退了,暫時還沒有找到合適的接替人選。
其實,我也心知肚明,老闆這次挽留我,也是緩兵之計,我也就順坡下坎,同意留下來。為什麼呢?因為到年底了,我想把年終獎拿到手後再走。
第二年春節一過,老闆就開始時不時地在工作上找我的茬。我知道,離開的時候到了。
通過我辭職的經歷,我的體會是,當你跟老闆提出辭職時,老闆叫你馬上辦手續,這說明和意味著什麼呢?無非是以下幾種情況:
1、你辭職對於老闆來說,無所謂
你在公司也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員工,即使你有一定的技術專長,或者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在公司員工中,肯定不是最優秀的。
你在老闆的心目中,你在公司的工作中,可有可無,有你不多,無你不少。有你照樣轉,沒你還是照樣正常運轉。
你在公司的工作中無足輕重,你在公司所扮演的角色,也就是一個群眾演員,不是主角,只是個配角。沒有挑大樑,沒有擔重擔。所以,你一旦提出辭職,老闆巴不得你馬上走,馬上消失。
2、你辭職對於老闆來說,可替代
你在公司里要麼是從事的一般性工作;要麼從事的技術性工作,也是通用的;要麼由於工作時間長,只是業務熟練,勝任工作。
所以,你沒有擁有為老闆創造更大價值、更大利潤的過硬技術;沒有具備被老闆看重、被老闆重用的能力和資本;沒有跟老闆講條件、擺資格的分量和資格。
你辭職了,你的工作崗位可以被其他的員工輕易所替代;你走了,老闆再招一個人來,培訓一下、老員工幫帶一下,就可以接著干。對老闆、對公司沒有任何影響。
3、你辭職對於老闆來說,沒損失
在一家私企,一個普通員工辭職,對於老闆來說,是再正常不過的了,也是習以為常的小事一樁。
你辭職了,公司一時沒招到新員工時,找一個老員工臨時頂替一下就可以了;招到新員工後,帶一帶、教一教,就可以上崗操作了;你辭職,在招聘新員工的空檔期,老闆還多少減少了一點人力成本。
在老闆看來,不要說一個普通員工辭職,就是有一定專業技術和較強工作能力的員工辭職,對老闆、對公司也沒有什麼影響。
對於員工來講,不要以為自己很了不起,不要以為自己在公司里很重要,更不要認為離開了自己,公司的運轉就會受到影響、運轉不暢了。
要知道,這個世界上,離開了誰,地球都一樣照常運轉。你辭職了,公司還是會一樣地正常運轉的,絕對不會因為你一個員工辭職,公司就停工停產了,不可能的。
4、你辭職對於老闆來說,正合意
當你向老闆提出辭職時,也許老闆不僅沒有感到意外,反而感到高興的。
也許老闆為了減員增效,正在謀劃辭退一部分員工;或許老闆為了調整業務,正在計劃裁減一些部門;或許老闆一直覺得公司業務不飽和、員工工作量不足,用工成本過高。等等。
你這個時候提出辭職,對於老闆來說,正可謂是瞌睡來了,遇到了枕頭。你在無意識之中,成全了老闆的想法,用實際行動支持和實現了老闆的計劃。這個時候,只要你一提出辭職,老闆一定會十分爽快地同意的,辭職手續辦得越快越好。
作為員工來講,當你想辭職時,一定要考慮清楚,要慎之又慎。否則,說出來的話,覆水難收;一時衝動,後悔莫及;提出辭職,就要鐵了心走人。
也就是說,你一定要考慮好、想清楚這樣的幾個問題:
一是你是否確實因為種種原因,不想在現在的公司幹下去了。
二是你是否已經找好了工作和待遇更好的下家,正式確定跳槽了。
三是你是否受不了委屈,一氣之下賭氣提出辭職。
四是你是否想拿辭職來要挾公司老闆,以達到個人的某種目的。
以上四種情況,不論哪一種,當你跟老闆提出辭職後,都要做好走人的準備。即使萬一你能夠留下來,也不可能長久,也呆不長。因為,你炒過老闆的魷魚,老闆是有記憶的,知道你有二心,早晚會找個理由把你給辭退了的。所以說,作為員工,除非另有打算,另謀高就。否則,一般不要輕易跟老闆說出「辭職」這兩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