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疫情期間居家辦公,卻被解僱?法院這樣判……

2020-05-20     三明日報

原標題:福建首例!疫情期間居家辦公,卻被解僱?法院這樣判……

前段時間受疫情影響

個別企業經營陷入困難

為應對困難

企業主單方面採取了

縮減員工工資、裁退員工等行為

殊不知

如此做法更將企業陷於不利地位

小高就遇上了這樣的事

居家辦公期間

小高沒等來公司的返崗通知

卻等來了被解僱的通知

對此

小高以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

起訴了她的東家

……

近日

該案在思明法院濱海法庭開庭

據了解

這是全省首例疫情相關勞動爭議案件

去年4月17日,小高進入思明區某麵包店工作,任人事行政一職。雙方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約定小高每月工資5000元。

春節假期前兩日,小高離廈回到東北老家。因疫情原因,公司相關負責人在微信群里將返崗時間從2月3日推到了2月9日,之後又讓員工繼續在家休息,上班時間另行通知。在家的日子裡,小高居家辦公,遠程處理著各種人事行政事宜,如工商執照溝通、1月份工資核算、畢業生社保相關補貼申請等。

2月24日,相關負責人突然在微信群里宣布,小高所在的連鎖事業部解散。根據通知,該部門解散之後將進入清算流程,一切按相關條款處理。

解散的消息來得突然,小高一點心理準備都沒。小高稱, 宣布解散之後,她沒有領到2月份的工資,也沒人跟她溝通勞動合同解除等事宜據她了解,麵包店一直在正常營業。 在小高看來,公司不過是以解散部門為藉口,違法解除與自己的勞動合同。與她有相同遭遇的,還有同部門負責採購、策劃的同事。

對此,小高起訴了公司

要求支付2月工資5000元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9882.9元

3月份工作交接共6日的工資及訴訟費

5月18日開庭時,小高拿出了微信群聊天記錄為證。對於聊天記錄的真實性,被告並無異議,但被告提出微信群內通知者的言論是否代表公司有待考證。庭上,小高表示願意接受調解。

休庭後

法官也立即與雙方溝通

力促通過調解解決爭端

經調解

公司同意支付小高13000元

法官表示

受到疫情影響,企業、員工都有自己的困難,繼續僵持耗時費神,不如協商解決,讓雙方儘快回歸正常工作生活。

來源:廈門日報、海西晨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5uiyMHIBnkjnB-0zfnK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