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姆為了報復僱主,竟將鋼針刺入孩子體內,北京法院判了

2022-06-10   歷史戰爭

原標題:2015年,保姆為了報復僱主,竟將鋼針刺入孩子體內,北京法院判了

近些年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升,一些忙於工作沒法照看老人孩子的家庭便會請一個保姆來幫忙照看。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尤其是對於這種要同處一個屋檐下的人,一定要擦亮眼睛時時觀察。人心隔肚皮,你並不知道找來的保姆是個什麼樣的人,若是碰上個心地善良、性格溫和的也就罷了。

碰上個心胸狹隘、陰險狠毒的,搞不好給自家老人、孩子帶來傷害,這樣的事已經是有前車之鑑。2014年,因為孩子不肯吃飯,遼寧朝陽一保姆用腳猛踹孩子。2017年,僅僅是因為想找僱主借錢,保姆莫煥晶縱火致僱主母子四人身亡。以及今天要說的2015年那起令人震驚的故意傷害案,因嫌工資低,保姆為報復僱主將兩根細針扎入幼童體內......

2015年7月31日晚,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區的張先生忙碌了一天回到家中,第一件事便是抱抱兩歲的兒子小晨。看著孩子可愛的小臉蛋,疲憊似乎都消失得無影無蹤,但就在張先生想要繼續跟兒子親熱親熱的時候。小晨避開了父親的手,掙扎著要下去,嘴裡還含糊不清的喊著:「爸爸,屁股扎!扎!」

他檢查發現,小晨的屁股上有個眼,一開始並沒有感覺到不對勁。以為是蚊子咬的,想著塗點藥就好了,可沒想到第二天小晨依然不斷的喊:「屁股扎!扎!」這下張先生才意識到不對勁,從頭到腳又摸了一遍孩子,發現孩子屁股處竟然有一個突起。急忙帶著孩子去了醫院,經x光檢查,醫生確定的告訴他小晨左半邊臀部有兩個異物。

從形狀上來看,像是釘子或者細針,聽見這話張先生夫婦頓時紅了眼睛。為取出小晨體內的針,他們輾轉四家醫院,長針還比較好取出。短針卻已經發生位移,最後不得不接受全麻手術,傷口長達8厘米。萬幸的是沒有刺到要害,如果針刺到幼兒體內,可能會造成殘疾。如果刺進大動脈,甚至可能造成死亡,後果難以估量。

就算是這樣,這兩根針的程度,也達到了輕傷二級。它們到底是怎麼進入小晨體內的?查出有兩根針後,基本可以確定是人為的,一根還可以說是意外。兩根就難說了,哪有這麼巧的事?而且張先生還想起一件事,孩子出事的前一天,家裡的保姆楊某不辭而別。雖然不好無端猜測,但想起她以前乾的那些事,嫌疑實在是太大。

楊某是他們的遠房親戚,她本人也是一位母親,家裡有個十歲的女兒和五歲的兒子。正是考慮到親戚、母親的身份,覺得她應該能照顧好自家兩歲的孩子,張先生便以兩千八百元請她來家裡當保姆。這個價格跟市場價一樣,楊某到張家後,全家也把她當妹妹看待。然而沒多久,楊某就讓他們失望了,半年她的體重就從四十多公斤漲到六十多公斤。

孩子卻十分瘦弱,面色蠟黃,跟同齡人差別很多。最先,張先生以為是自己的孩子身體不好,有意觀察一段時間才發現是楊某的不負責任造成的。他給孩子買的零食,全被楊某吃了,一點也沒給孩子剩。他們不在家的時候,楊某自顧自地看電視看手機,任由孩子赤腳亂爬、就地睡覺。孩子生病了,張先生拿錢讓她去大醫院看,她嫌排隊麻煩。

隨意找家小診所,這樣還能從中撈一筆錢,開的藥也不按時按量給孩子吃。這才導致孩子病情反反覆復,一直不長身體,張先生得知後怒不可遏。當即就要辭退她,不過張妻提出合同還差幾天就到期,不如到期正式解除僱傭。畢竟是親戚,這樣也有個緩衝時間去找新保姆,他們沒想到就是這一決定導致了孩子的受害。

8月23日,民警將楊某抓獲,經審訊她承認了犯罪事實。至於作案動機,一開始楊某說是因為小晨當天特別淘氣,且哭鬧不止。她的心情也不太好,就想用針扎他發泄一下,可顯然不是如此。正常情況下出現斷針都會把針丟掉,她為什麼正好留了兩根?眼見無法圓謊,楊某這才說出事實,這件事是她預謀已久。

那兩根斷針是她特意留下的,想著這樣可能看不出來,用針一下一下扎會有針眼。而她之所以對小晨下如此毒手,僅僅是因為對張先生開出的工資不滿,她不知道從哪兒聽說保姆市價是三千元。就認為張先生故意剋扣了兩百元,由此生出怨恨,決定以傷害小晨的方式進行報復。張先生對這個說法並不認可,給的價格不可能低於市價,認為她是想以此為由減輕罪責。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楊某故意非法損害小晨身體,並給小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損害是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依然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楊某侵犯了小晨的身體權。構成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雖然楊某事後賠償了兩萬元,受審時痛哭不止:「我承認我錯了,對不起!我不應該報復孩子!」但張先生仍不予諒解,從嚴處罰,最終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