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淳安縣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企業用工保障的意見》(淳人社﹝2020﹞6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來淳企業參保員工
(杭州地區以外戶籍)交通補助
(一)申領條件及補助標準
2020年2月10日至2月29日期間,返淳的企業參保員工:
通過鐵路列車、客運汽車及輪船等方式返淳的,車船票費用由政府全額補助(鐵路列車按不高於高鐵二等座票價標準,據實補助;輪船按不高於三等艙票價標準,據實補助)。
通過自駕方式返淳人員參照返程時所在縣、市到淳安的高鐵二等座、客運汽車標準補助。
通過乘坐飛機返淳的,航行里程1000公里以下的,每人補助600元(不足補助標準的按實補助);航行里程1000公里以上(含)的,每人補助800元(不足補助標準的按實補助)。
3月31日前來淳的企業參保新員工,參照上述標準補助。
(二)申領材料
1.《淳安縣來淳參保員工交通補助申請表》(附件1)。
2.來淳交通費發票;自駕返淳參保員工按同地區就近到淳高鐵二等座票價標準或客運汽車車票標準向所屬企業申請,自駕返淳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離淳返程的過境費、住宿發票或公司考勤等)。
3.《來淳員工信息表》(附件2)。
二、包車補助
(一)申請條件及標準
2020年2月10日至2月29日期間,企業通過包車方式接送用工集中地的企業參保員工返淳,單輛包車乘坐15人以上的,按不高於市場價予以補助,包車費用需事先經縣人力社保局備案審核。
(二)申領材料
1.《淳安縣非公企業包車補助申請表》(附件3)。
2.《淳安縣非公企業包車返崗人員名冊》(附件4)。
3.包車發票。
4.縣人力社保局備案審核材料。
三、市場引才獎勵
(一)申請條件及補貼標準
2020年2月10日至3月31日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我縣非公企業新引進員工並首次在淳依法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含)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給予獎勵。企業自主多途徑招錄新員工,2020年2月10日至3月31日直接招用首次在淳就業或返鄉就業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含)以上的,給予1000元/人的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享受獎勵不超過10萬元。
(二)申領材料
1.《淳安縣市場引才獎勵申請表》(附件5)。
2.《淳安縣市場引才獎勵輸送人才名冊》(附件6)。
四、申報流程及時間
1.申報流程。上述補助由企業統一匯總後向鄉鎮、平台申報;鄉鎮、平台對企業申報情況進行審核並簽署意見;爾後由企業報縣人力社保部門受理、審核;報縣財政部門審批後支付。交通補助由企業發放給員工。
2.申領地點。淳安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C區人力社保綜合窗口「企業用工保障」專窗,千島湖鎮環湖北路377號。
3.聯繫方式。聯繫電話:64827079。
4.申報時間。交通補助(含包車補助)申報時間從細則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引才獎勵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30日。
五、附則
1.如發生企業申報不實、弄虛作假的,不能享受穩崗穩就業補貼等其他扶持政策。
2.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1:《淳安縣來淳參保員工交通補助申請表》
附件2:《淳安縣來淳員工信息表》
附件3:《淳安縣非公企業包車補助申請表》
附件4:《淳安縣非公企業包車返崗人員名冊》
附件5:《淳安縣市場引才獎勵申請表》
附件6:《淳安縣市場引才獎勵輸送人才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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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縣人社局
文字:錢偉榮
編輯:朱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4wn4x3AB3uTiws8KL5O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