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條快速路、座座立交橋
似玉帶縱橫交織在城市中
洛陽正按下快進鍵,高質量「蛻變」
加快推進副中心城市建設
但在平常開車出行過程中
常能遇到「不守規矩」的情形
尤其在城市快速路系統
行人、非機動車等違法駛入
往往讓人猝不及防
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5月4日下午,洛陽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李保興,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亞凡對「五一」假期交通安保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期間,聽取洛陽交警支隊長王偉關於我市快速路交通秩序整治的工作彙報。
李保興副市長對洛陽交警「五一」假期交通保障及快速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表示肯定,同時勉勵全體民警、輔警發揚連續作戰、不怕疲勞的工作作風,善始善終的做好各項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全市人民的殷切期盼,極大鼓舞了全體交警做好快速路交通秩序整治的決心和信心,「五一」期間,共查處行人、非機動車、貨車等違法進入快速路交通違法1089例,有效規範了快速路的交通秩序。
為加強城市區快速路交通管理
保障城市快速路交通安全和暢通
5月3日,洛陽市四部門還聯合發布
《洛陽市城市區快速路交通安全管理通告》
為加強城市區快速路交通管理,保障城市快速路交通安全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洛陽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通告。
一、本通告所稱城市區快速路是指
(一)古城快速路;
(二)環城快速路;
(三)王城大道快速路;
(四)南昌路高架路;
(五)城市區在建、待建的其他快速路。
以上快速路包括立交橋、高架道路、隧道和相互之間連接的主車道及上下橋匝道。
二、城市區快速路禁止行人及下列車輛通行
(一)所有貨運車輛、摩托車、機動三輪車、低速四輪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其他影響城市快速路通行安全的車輛;
(二)懸掛試車號牌、教練車號牌的車輛;
(三)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車輛;
(四)非機動車(含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
在城市區快速路上進行市政設施維護、工程搶險、環衛作業、園林綠化、消防救援和公安交通管理的車輛以及軍用車輛經批准後不受前款限制。
三、機動車在城市區快速路上行駛
應當遵守限速標誌標明的限速規定。夜間行駛或者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四、機動車從匝道駛入城市區快速路
不得妨礙已在城市區快速路內正常行駛的機動車;機動車駛離城市區快速路時,應提前駛入相應車道,降低車速後駛離;變更車道時應開啟轉向燈。
五、機動車在城市區快速路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倒車、逆行、掉頭或者停車;
(二)在匝道上超車;
(三)騎、軋車行道分界線;
(四)連續使用遠光燈;
(五)其他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
六、機動車在城市區快速路上發生故障
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150米以外設置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安全區域內;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不得在快速路上修車作業。
七、機動車在城市區快速路上發生交通事故
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的有關規定處理。對發生僅造成車輛損失的輕微交通事故,應當快速處理。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當事人應當拍攝現場道路情況、車輛號牌、接觸部位、相關證件等照片,固定現場證據,迅速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對不具備快速處理條件或者發生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並迅速報警,避免再次發生事故。
八、城市區快速路需要維護、養護或者跨越、穿越城市區快速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的
應提前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備,影響交通安全和通行的,須徵得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九、發生自然災害、惡劣天氣以及其他突發事件時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交通誘導提示的限速通行,確保行車安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部分路段、區域依法實行交通管制,並及時對外發布信息。
十、違反本通告規定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十一、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為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洛陽市公安局
洛陽市城市管理局
洛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洛陽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5月3日
在此,洛陽交警溫馨提示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請大家遵守交通規則
各行其道,且「行」且珍惜
不要因為貪圖一時的方便
而給自己造成終身的遺憾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4Iff6nEBfwtFQPkd0g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