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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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凡是都有好壞兩面,人生難完美。
以前的人認為,生兩個兒子,人生才是完美,因為老了的時候,可以一個兒子養一個老人,公平,壓力也不大。
可選擇跟婆婆一起住的那個兒媳,卻多半不幸福的,一輩子都要受婆婆的管束。
「80歲的婆婆不肯放權,我一輩子都無法當家作主」。她的經歷,是婆媳共處一室的真實寫照。
劉婷就是這樣的遭遇,今年已經50歲了,婆婆80歲都還不肯「放權」,霸占著家裡的掌管大權,有時候,劉婷想要當家作主,婆婆就跟兒子女兒哭哭啼啼,說自己沒權了,做不了主了,沒有好日子過了。
每當婆婆開始作的時候,就是劉婷最難受的時候。婆婆跟兒子女兒傾訴,劉婷就會被丈夫責備,說她不孝順,跟老人過不去。姑子也四處說她的壞話,挑她的骨頭。
因為婆婆的作,劉婷的婆媳關係,夫妻關係,姑嫂關係都差得一塌糊塗。
她恨,恨不得當初分家的時候,寧願選擇公公也不要選擇婆婆。
那時候,劉婷的孩子還小,需要人手幫忙,於是老公就選擇了婆婆,而大伯哥就選擇了公公。
從那一天起,劉婷的日子,就在婆婆的管束下,一輩子都沒有抬頭之日。婆媳相處,很敏感,也很脆弱,很容易因為一件很小的事情,就引發戰火。
02.
年輕的時候,劉婷一方面要工作掙錢,一方面要回家操勞家務,還不能自己做主,可想而知,心裡有多壓抑。
更過分的是,由於很少時間陪伴孩子,孩子的教育問題,都落在了婆婆身上。
婆婆將孩子教育得「一邊倒」,讓孩子長大了只能孝順爸爸,不要孝順媽媽,媽媽根本不顧家,不疼孩子。
在孩子的面前,每天都說:你們是我帶大的,功勞是我的,你媽媽只是懷了你們十個月而已,生恩不如養恩大。
這個家,是你們的爸爸支撐的,將來掙了錢,你們要好好報答爸爸。
孩子小,根本沒有判斷能力,從小接受這樣的教育,可想而知,母子關係能好到哪裡去?
劉婷的大半輩子都是苦逼的,壓抑的,哪有什麼幸福可言。
相比之下,大嫂就幸福多了,分家的時候,孩子都已經大了,公公並不多事,平時除了看家護院,並不管家裡的雜事,全由大兒媳管,有飯吃就吃,有覺睡就睡。
一手抓的大兒媳,掌管家庭事務,教育子女,大事跟老公商量,小事自己做主,家務分給孩子們干,夫妻兩人恩愛和睦,教育出來的孩子,各個都成了精,孝順媽媽。
最幸福的家庭,便是兒媳當家,公婆識趣,不要越界。
03.
既然是分家,明確了養哪個老人的責任,就意味著這個家庭是以兒子兒媳為主,老人為輔。
可劉婷的小家,卻亂了順序,才會導致家庭混亂,不和諧的狀態。而大嫂的一家,卻時刻以夫妻關係放在首位,將父子關係(親子關係)放在二位,才會有幸福祥和的一面。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這就是區別。
心理學家曾奇峰說:「夫妻關係是家庭的定海神針,如果夫妻關係是家庭的核心,擁有第一發言權,那麼這個家庭就會穩如磐石。」
劉婷的家就是缺少這樣的定海神針,她多少次想要讓婆婆好好歇著,都80歲的人了,還要管這麼多,每一件事情,都要經過她的同意,這對於兒媳來說,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夫妻關係不是家庭的核心,沒有第一發言權,母子關係成了核心,這個家註定是會軍心渙散,混亂不堪的。
只可惜,懂得這個道理的人,太少太少。
母子關係第一位的家庭,不僅夫妻難和睦,還會培養出媽寶男,愚孝男。
兒媳在家無法當家作主,對於兒媳來說,自己就像一個外人,全家都針對她,讓她感覺不到一絲的溫暖。
老公愚孝,媽寶,一味聽媽媽的話,有任何事情都不跟劉婷商量,甚至每個月發了工資,全數交給媽媽保管,防著妻子,擔心她會亂花錢。
夫妻之間,根本沒有信任。
04.
多少次,劉婷真想一走了之,離婚算了,可是,看著那幾個稚嫩的孩子,又忍心不下,於是,又苦苦煎熬著。
不幸福的婚姻,對於女人來說,就是一場煉獄,每一次忍辱負重,都是一次錐心的疼痛。
錢鍾書在《圍城》里說:「婚姻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城裡的人想出來。」
想出去又出不去,或者不忍心出去,才是最痛苦的事情。
婆媳同住一屋的婚姻更是如此,不像現在的年輕女人,婚後不願與公婆同住,各過各的,井水不犯河水,相對輕鬆自由得多。
如果有條件,最好婆媳不要一起居住,住在一起,不僅對兒媳是一種折磨,對婆婆也是,她總是看不慣兒媳,認為她搶走了自己寶貝的兒子。
武志紅說:「婆媳關係實質上是一種三角關係。」
戀棧權位的婆婆,最根本的原因是想要在兒子心目中保持唯一的,第一的地位,甚至是家庭里至高無上的地位。
那麼,犧牲的就是兒媳的利益。
希望這篇文章,能讓還沒結婚或者正打算結婚的女人們,能夠明白,婆媳關係不好處,如果條件允許,請不要跟婆婆一同居住,保持一碗熱湯的距離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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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雲中歌》劇照,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