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潔白之操 寒於冰霜

2023-12-18     竹鶯說事

原標題:王安石 潔白之操 寒於冰霜

郭珊珊

王安石是北宋時期一位清正廉潔、勤政為民的好官員,可謂是古代士大夫「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楷模。連其政敵司馬光也由衷地稱讚王安石道:「其人素有德行,平生行止無污點。」黃庭堅在《跋王荊公禪簡》中讚嘆:「予嘗熟觀其風度,真視富貴如浮雲,不溺於財利酒色,一世之偉人也。」南宋陸九淵的《荊國王文公祠堂記》讚頌曰:「潔白之操,寒於冰霜,公之質也。掃俗學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術必為孔孟,勳績必為伊周,公之志也。」

不求做官 但求做事

王安石出生於宋真宗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三(1021年12月18日),《宋史》說「安石少好讀書,一過目終身不忘」。少年時的王安石跟隨做官的父親輾轉各地,耳聞目睹民間疾苦。其父王益為官清廉、為人正直、善施德政,影響了王安石一生,他從幼年便立下「矯世變俗」的宏圖大志。

《宋史》記載:「其(王安石)屬文動筆如飛,初若不經意,既成,見者皆服其精妙。」王安石因此深得當時的文壇領袖歐陽修賞識,極言王安石日後的成就將無人可以比肩。慶曆二年(1042),王安石以第四名的成績進士及第,簽書淮南判官。按照宋朝的規定,凡是進士高第者,為官一任後,即可擔任集賢院、昭文館、史館等一類館職,經此途可以迅速升遷,日後極有可能位列宰輔,因此被視為飛黃騰達的最佳途徑。然而,王安石卻放棄了京試入館閣的機會,於慶曆七年毅然去鄞縣(今浙江寧波)當了一名知縣,因為他懷著學以致用的信念,不求做大官,但求做實事。

鄞縣三年,王安石政績卓著,贏得了官聲和民望。皇祐三年(1051),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愛民,治績斐然。宰相文彥博向皇帝推薦王安石,說他恬然自守,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請求予以越級提拔。朝廷應允,並很快下詔書召他進京入試館職。不料,王安石卻上了一道《乞免就試狀》,以不想激起越級提拔之風為由請求皇帝收回詔命。不久,歐陽修向皇帝保舉王安石進京入朝做諫官,王安石又以祖母年高為由堅辭不就。嘉祐三年(1058),朝廷任命王安石為度支判官。第二年王安石向宋仁宗上《萬言書》,根據自己在地方任職的實踐,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遺憾的是宋仁宗沒有採納。

王安石前後在地方做官20餘年,朝廷多次委任他以館閣之職,均固辭不就。士大夫們以為王安石無意功名,不求仕途,遺憾無緣結識。朝廷屢次想委以重任,都擔心王安石不願出仕,於是便任命他與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辭謝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賢院、知制誥,審查京城刑獄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為盛事。嘉祐八年,王安石因母親病逝,遂辭官回江寧守喪。宋英宗在位時期,屢次徵召王安石赴京任職,他均以服母喪和有病為由,拒絕入朝。

清正廉潔 不邇聲色

王安石為官清廉,嚴於律己,樸素無華,不喜奢靡。《宋史》記載,王安石曾為受封的大臣作誥命,朝廷允許其可收取受封大臣贈送的潤筆財物,可是王安石對這類財物概不接受。有一次,王安石實在推不掉了,就掛到學士院樑上。王安石丁憂後,這些財物被同事祖無擇拿下來作為辦公經費用掉了,王安石知道後對祖無擇很反感。

《宋史》記載:「(王安石)性不好華腴,自奉至儉,或衣垢不浣,面垢不洗。」王安石的「不講究個人衛生」,還成就了他「不占公家便宜」的一段佳話。在古代,官衙有幾進院子,前面辦公,後面是官員及家人休息生活的地方,一些生活設施多由官府配備。王安石因改革被貶為江寧知府,他多次託病請求離職,得到朝廷批准。古代官員離職時,凡是公家的財物必須上交,不准留用。可是王安石的夫人吳氏特別喜愛公家配備的那張藤床,不捨得退還。一群小吏多次來索要,在吳氏看來,那幫人無非是認為王安石失勢,牆倒眾人推,找藉口尋釁滋事罷了,吳氏心裡有氣,一直不予理會。家人將這件事告訴了王安石。王安石把夫人叫來,自己脫了鞋,光著髒兮兮的腳丫子,在那張藤床上走了幾趟,又倒頭在上面睡了很長時間。素有潔癖的吳氏見了,噁心極了,連忙用手掩著嘴巴,讓下人趕快把這張藤床抬走,送還給官府。從這則王安石巧還藤床的故事,可見王安石公私分明,不貪圖公家之物。他身為宰相,但在京城並無私第,罷相後隱居金陵郊外,只有茅舍一處,僅能遮蔽風雨,四周連院牆都沒有。

《五總志》曾記載,因王安石善詩好文,有一個地方官員以為他喜歡文房四寶,於是就投其所好,送來一方寶硯,並當面誇耀寶硯的好處:呵之即可得水。王安石聽了後,笑著反問他:縱得一擔水,又能值幾何?羞得那人無言以答,只好收起寶硯起身告辭。

《夢溪筆談》記載,王安石有哮喘病,用藥需要紫團參,但是買不到。其時薛師政自河東還朝,正好有這藥,就送給王安石几兩,王不接受。有人勸他說:「您的病,非這藥不能治。這病困擾您很久了,這點藥物不值得推辭。」王安石說:「平生沒有紫團參,也活到今天。」竟不接受。作為一個封建社會的高官,如此行事,難能可貴。

《獨醒雜誌》記載,王安石做宰相的時候,兒媳婦家的親戚蕭公子到了京城,順便去拜訪了王安石,王安石邀請他吃飯。蕭公子一聽當朝宰相要請自己吃飯,真有些受寵若驚,於是他鄭重其事,穿著華麗的衣服前往。過了中午,蕭公子感到飢餓難忍,可是王安石還沒有請他入席,他心裡想:我第一次來,主人肯定會準備豐盛的宴席來款待我,飯菜也會做得非常精緻,時間晚點兒情有可原,於是忍著飢餓,耐著性子等下去。過了很久,王安石請他入席。蕭公子興高采烈地在餐桌前坐下,可是一看桌面傻眼了,竟然菜肴果蔬都沒準備。蕭公子心裡覺得很奇怪,喝了幾杯酒,才上了兩塊胡餅,再上了四份切成塊兒的肉。上飯後,又上了一份菜湯。蕭公子很嬌慣,只吃胡餅中間部分,把濕且厚的餅邊兒都扔在了桌上。王安石看到後,也沒有說什麼,只是起身把蕭公子丟棄的餅邊兒拿過來全吃了。蕭公子見堂堂宰相如此節儉樸素,羞愧難當,起身告辭了。

王安石作為一個封建社會的士大夫,生活檢點,不邇聲色,實為罕見。王安石任知制誥時,其妻吳氏,為他置一妾。當王安石得知該女子是「家欠官債、被迫賣身」而來時,不僅沒有收她為妾,還送錢給她,幫助她還清官債,使其夫婦破鏡重圓。《侯鯖錄》記載,王安石出任地方官,由金陵途經揚州時,揚州太守劉原父以非常隆重的禮節邀請他做客,並找來很多官妓列於庭下獻藝。可是王安石卻黑著臉色,不肯落座。劉原父見狀,只好把官妓撤走。由此可見王安石始終保持節操,潔身自好。

心繫百姓 以民為本

王安石剛到鄞縣上任,就不顧車馬勞頓,深入到鄉村調查研究。從他的《鄞縣經遊記》可以看出,王安石自慶曆七年十一月十四日至二十五日共12天時間,頂風冒雨,風塵僕僕,行程數百里,跑遍了東西14鄉。為了不擾民,王安石夜晚全是宿在寺廟中。

這次調研,王安石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在鄞縣做了三件惠及民生的實事:一是興修水利。他於當年冬季農閒時節,親自帶領鄉民起堤堰、決陂塘、大修水利。鄞縣的抗災能力大大提高,旱能澆澇能排,糧食連年豐收;二是興辦學校。王安石撥款修復了幾處破爛不堪的校舍,將縣內的孔廟全部改成「縣學堂」,聘請地方名儒執教。從此,鄞縣城鄉書聲琅琅,弦歌不絕。三是實施「青苗法」。王安石到鄞縣的第二年,發現農民春天青黃不接,只好向富戶高息借貸,到秋天還完本息後,再去掉上交朝廷的賦稅,就所剩無幾了。如果再遇到天災人禍,就要鬻兒賣女、傾家蕩產。王安石於是把縣府糧倉中的存糧借貸給鄉民,約定到秋收之後,「加納少量利息,赴縣償還」。這成了王安石後來熙寧變法時「青苗法」的初次試驗。《宋史》記載:「(王安石)再調知鄞縣,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貸谷與民,出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清朝詩人陳勱的《讀王荊公〈鄞縣經遊記〉有感》一詩云:「荊公宰吾鄞,學校振士風。石台足師表,樓王皆儒宗。留心及水利,經游詳記中。旱澇切民瘼,往返勞行蹤。當時青苗法,實惠遍村農。」

鄞縣由於人口多土地少,老百姓不得不以打撈海鹽出賣為生。一些官辦的鹽場為了壟斷鹽業生產銷售,就千方百計制止私自買賣食鹽。王安石的上司,浙東轉運使給下屬各縣下發了「捕鹽」令,要求雇專人逮捕出賣私鹽者。為了維護老百姓的利益,王安石據理力諫,寫下一篇《上運使孫司諫書》。其文以書代論,語言犀利,指出「令吏民出錢購人捕鹽,竊以為過矣」,鄞縣盛行販私鹽的原因就在於地少人多,手中無錢。如果一味「捕鹽」,不僅於國於民無補,還必將逼民紛紛為「海盜」,社會危機必然加劇。全文論述精闢而深刻,語辭質樸中透露出凜然正氣,顯示了王安石為民興利的志向與膽識。

王安石剛調任舒州通判那年,正遇大旱,顆粒無收,市面上的糧價飛漲,老百姓忍飢挨餓,已出現鬻兒賣女現象,王安石憂心如焚。而通判只是知州的助手,無權決策,於是王安石向知州建議,借鑑他在鄞縣的做法,開倉借貸於民,以度饑荒。不料州府糧倉稻穀匱乏,他又建議州府向大戶平價收購糧食,再轉手向民眾低息借谷。可是這些大戶為富不仁、囤積居奇、大發難民財。王安石又委託所屬的一位知縣去做這些大戶的工作,無奈收效甚微。儘管經過王安石的多方周旋、籌措,收購來一部分糧食,但難以滿足全部難民的需要。由於乾旱,老百姓無法耕種,求雨而不可得,王安石憂心忡忡,急盼甘霖,有感而作《舒州七月十一日雨》:「行看野氣來方勇,臥聽秋聲落竟慳。淅瀝未生羅豆水,蒼茫空失皖公山。火耕又見無遺種,肉食何妨有厚顏。巫祝萬端曾不救,只疑天賜雨工閒。」全詩先景後議,語氣峻急,為百姓生產生活而產生的焦急之情和對不關心百姓疾苦的腐敗官吏、豪強地主的憤激之情溢於言表。

王安石在舒州任通判雖然級別提升了,卻是一名副職,不像知縣那樣有決斷權,但他卻恪盡職守、盡心盡力為老百姓謀利益。他深入民間調查,探究弊政根源,認識到由於豪強兼并,百姓困苦不堪,他在《感事》一詩中寫道:「豐年不飽食,水旱尚何有。雖無剽盜起,萬一且不久。特愁吏之為,十室災八九。原田敗粟麥,欲訴嗟無賕。」「朅來佐荒郡,檁檁常慚疚。」關心百姓疾苦之情躍然紙上。王安石在《發廩》詩中感嘆「三年佐荒州,市有棄餓嬰」,發出「願書七月篇,一寤上聰明」的呼喊,表現了關切民瘼、主張改革弊政的遠大理想。

熙寧二年(1069)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王安石提議變法,神宗贊同。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熙寧變法」。這次變法內容豐富,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在當時也有不少爭議,但是變法的根本宗旨是圍繞民生、造福百姓、富國強兵。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強地主的兼并勢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戶的高利貸,限制了高利貸對農民的盤剝;方田均稅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紳大地主的隱田漏稅行為;市易法使大商人獨占的商業利潤中的一部分收歸國家,打擊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操縱和壟斷;免役法的推行使農戶所受的賦稅剝削有所減輕,大力興建農田水利工程,對農業生產的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社會經濟發展,人民負擔減輕,呈現了百年來不曾有過的繁榮景象。

元祐元年(1086)四月,王安石病逝,享年66歲,葬於江寧半山園。朝廷追贈王安石為太傅,封為「荊國公」,諡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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