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條讓人脊背發涼的新聞,引發全網熱議。
3歲男孩小宇跟同小區的8歲男童陳某曦,在一起玩耍。
後卻意外摔下,被醫院診斷「肺挫傷、閉合性胸部外傷、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左肩肩頸與肱骨骨折」等傷情。
一開始,新聞報道的是孩子攀爬17樓窗戶時不慎墜下。
但很快,反轉來了。
據小宇醒來後的自述、小區監控、警方調查,事情根本沒那麼簡單!
1、據小宇自述,他不是失足墜樓,而是被8歲的陳某曦推下去的!
2、陳某曦對警察撒謊,作偽證。
他跟警察說小宇是從2樓掉下去的,但小區監控卻拍到了小宇墜落過程中經過5樓的畫面。
3、陳某曦涉嫌故意傷害。
在大廳監控中,他不止一次地對小宇做出摔、打、踩、踹等暴力性動作。
電梯升至23樓後,他強行把小宇抱出電梯,不讓小宇進電梯,自己乘電梯下去了。
陳某曦是不是將小宇推下樓的元兇,警方還在調查中。
小宇媽媽發聲,孩子生命體徵平穩、能交流,算是不幸中的萬幸。
不敢想像,如果事發當時沒有下過雨,小宇墜落的綠化帶土地比較濕軟:
後果會是一起多麼慘痛的悲劇。
而更不敢想像的是,整件事中,除了8歲的陳某曦:
還有兩位兇手,一直躲在背後。
父母是背後的加害者
據小宇媽媽自述,事發後,陳某曦的父母沒有半句道歉和主動承擔責任的態度。
面對小宇媽媽的質問,對方只回了一句:
「孩子都8歲了,沒必要一直跟著。」
只有在小宇媽媽找到陳某曦學校時,父母才表態,要去醫院看看小宇。
而據小宇媽媽到陳某曦學校了解的情況:
陳某曦不止一次有過撒謊和偷竊的行為,學校說他喜歡惹事、經常和同學起衝突,還曾勸家長帶孩子去做心理諮詢。
可顯而易見的是,陳某曦父母並沒有放在心上。
可能對他們來說,陳某曦不過就是個孩子。
這次暴打小宇、疑似推小宇墜樓的所作所為,也不過就是「小孩子不懂事」。
可事實上,這是故意傷害!如果真的是他推的,甚至是殺人未遂!
《少年法庭》中有句話說:「少年犯罪並不是單純的犯錯,而是環境使然。」
其中最重要的環境,就是家庭環境。
每個問題孩子背後,都有一個問題父母。
每個孩子生來都是一張白紙。
是父母對底線教育的忽視,才讓孩子從天使變成了未成年犯;
是父母的縱容和包庇,才讓孩子惡行變本加厲、更加殘忍。
比起孩子,父母不是直接兇手,卻是罪魁禍首。
《少年法庭》里導致8歲男童被殺害的幫凶,13歲男孩白成友,他的媽媽向來不管教他。
案發後,她覺得兒子會無罪釋放,剛開始不以為然。
從未向受害者家長說一句對不起,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
直到法院宣判,回到家看到地上的血跡,才意識到:
「這是殺了人,是犯了罪。」
可兒子變成未成年犯背後,是她的缺乏管教,是她的無限縱容。
孩子與惡的距離,取決於父母與教育的距離。
無視孩子教育的每一位父母,都是背後的加害人。
小孩子的惡
更觸目驚心
在湖南3歲男童墜樓案中,最讓人感到害怕的:
是陳某曦小小年紀,卻有如此深沉的心機和暴戾的行為。
為了將小宇從寸步不離的奶奶身邊帶走,一副乖孩子的姿態演得爐火純青;
毆打小宇時的殘忍和兇狠,讓一個成年人看了都觸目驚心;
面對警方詢問時都敢謊話連篇,讓人不敢想像他究竟還有什麼是畏懼的。
《誤殺》里有句台詞:「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是禽獸。」
而陳某曦這樣的小惡魔,並不是個例。
還記得那個重慶1歲半男童被10歲女孩李某,在電梯內暴打後從25樓拋下嗎?
2013年,吳女士帶著自己一歲半的孫子原原,乘電梯下樓玩耍。
電梯下到一樓之後,她剛把童車搬出電梯,10歲李某走進來迅速關閉電梯。
將原原高舉後摔下,反覆用拳腳毆打。
最後將原原從25樓窗戶扔了出去。
事後,李某還若無其事地主動陪吳女士一起下樓找孩子。
小小年紀如此惡魔,太恐怖了!
3歲的小宇、1歲半的原原、還有他們的家人,何其可憐!
就因為陳某曦、李某不滿12歲、不用負任何刑事責任,他們傷害了人,卻可以無所畏懼。
身為兩個孩子的媽媽,我真的很揪心。
我們再謹慎也不可能做到,一秒不差地讓孩子不遠離自己的視線。
萬一遇到像陳某曦、李某這樣的孩子,我們能拿什麼來保護我們的孩子?
年齡不是未成年犯的保護傘
懲處需要監護人們共同承擔
對象陳某曦、李某這樣的孩子,因為沒有法律的約束:
他們做起惡來更無底線,年齡成了他們的保護傘。
還記得大連13歲男孩蔡某殺害10歲女孩後,拋屍小區花叢案嗎?
蔡某當時因為未滿14歲,所受懲罰只是收容教養3年。
曾看過這麼一句話:「沒有是非觀的孩子,是這個地球最可怕的生物。
他們有好奇心、行動力、破壞力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
因為不受法律約束,他們變本加厲,一次次犯案,而且罪行越來越嚴重。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曾發過一組數據:
初次犯罪年齡小於11歲的,有65%的人會重新犯罪;12-15 歲的,再犯率為 54%。
《中國教育發展報告》白皮書顯示,我國未成年犯罪開始呈現低齡化趨勢。
所以,沒有什麼他還是個孩子,不能葬送他的未來。
東野圭吾的《彷徨之刃》有句話:
「讓誤入歧途的少年改過自新固然重要,但由誰來醫治無辜受害者心中受到的傷害呢?」
不該有任何一種罪,無法受到懲罰。
另外,追責父母監護人的責任,非常必要。
正如《少年法庭》里所說:「處分對象雖然是少年們,但處分的重擔,需要監護人們共同承擔。」
如果父母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孩子永遠不會改過自新。
最後,希望我們每位父母,都能意識到教育的重要性;
都能做好麥田裡那個守望者,把向懸崖邊狂奔的孩子,牢牢攔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