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3歲男童墜樓案反轉,「兇手」還有兩人……

2022-07-02     小小包麻麻

原標題:湖南3歲男童墜樓案反轉,「兇手」還有兩人……

最近,一條讓人脊背發涼的新聞,引發全網熱議。

3歲男孩小宇跟同小區的8歲男童陳某曦,在一起玩耍。

後卻意外摔下,被醫院診斷「肺挫傷、閉合性胸部外傷、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左肩肩頸與肱骨骨折」等傷情。

一開始,新聞報道的是孩子攀爬17樓窗戶時不慎墜下。

但很快,反轉來了。

據小宇醒來後的自述、小區監控、警方調查,事情根本沒那麼簡單!

1、據小宇自述,他不是失足墜樓,而是被8歲的陳某曦推下去的!

2、陳某曦對警察撒謊,作偽證。

他跟警察說小宇是從2樓掉下去的,但小區監控卻拍到了小宇墜落過程中經過5樓的畫面。

3、陳某曦涉嫌故意傷害。

在大廳監控中,他不止一次地對小宇做出摔、打、踩、踹等暴力性動作。

電梯升至23樓後,他強行把小宇抱出電梯,不讓小宇進電梯,自己乘電梯下去了。

陳某曦是不是將小宇推下樓的元兇,警方還在調查中。

小宇媽媽發聲,孩子生命體徵平穩、能交流,算是不幸中的萬幸。

不敢想像,如果事發當時沒有下過雨,小宇墜落的綠化帶土地比較濕軟:

後果會是一起多麼慘痛的悲劇。

而更不敢想像的是,整件事中,除了8歲的陳某曦:

還有兩位兇手,一直躲在背後。

父母是背後的加害者

據小宇媽媽自述,事發後,陳某曦的父母沒有半句道歉和主動承擔責任的態度。

面對小宇媽媽的質問,對方只回了一句:

「孩子都8歲了,沒必要一直跟著。」

只有在小宇媽媽找到陳某曦學校時,父母才表態,要去醫院看看小宇。

而據小宇媽媽到陳某曦學校了解的情況:

陳某曦不止一次有過撒謊和偷竊的行為,學校說他喜歡惹事、經常和同學起衝突,還曾勸家長帶孩子去做心理諮詢。

可顯而易見的是,陳某曦父母並沒有放在心上。

可能對他們來說,陳某曦不過就是個孩子。

這次暴打小宇、疑似推小宇墜樓的所作所為,也不過就是「小孩子不懂事」。

可事實上,這是故意傷害!如果真的是他推的,甚至是殺人未遂!

《少年法庭》中有句話說:「少年犯罪並不是單純的犯錯,而是環境使然。」

其中最重要的環境,就是家庭環境。

每個問題孩子背後,都有一個問題父母。

每個孩子生來都是一張白紙。

是父母對底線教育的忽視,才讓孩子從天使變成了未成年犯;

是父母的縱容和包庇,才讓孩子惡行變本加厲、更加殘忍。

比起孩子,父母不是直接兇手,卻是罪魁禍首。

《少年法庭》里導致8歲男童被殺害的幫凶,13歲男孩白成友,他的媽媽向來不管教他。

案發後,她覺得兒子會無罪釋放,剛開始不以為然。

從未向受害者家長說一句對不起,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

直到法院宣判,回到家看到地上的血跡,才意識到:

「這是殺了人,是犯了罪。」

可兒子變成未成年犯背後,是她的缺乏管教,是她的無限縱容。

孩子與惡的距離,取決於父母與教育的距離。

無視孩子教育的每一位父母,都是背後的加害人。

小孩子的惡

更觸目驚心

在湖南3歲男童墜樓案中,最讓人感到害怕的:

是陳某曦小小年紀,卻有如此深沉的心機和暴戾的行為。

為了將小宇從寸步不離的奶奶身邊帶走,一副乖孩子的姿態演得爐火純青;

毆打小宇時的殘忍和兇狠,讓一個成年人看了都觸目驚心;

面對警方詢問時都敢謊話連篇,讓人不敢想像他究竟還有什麼是畏懼的。

《誤殺》里有句台詞:「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是禽獸。」

而陳某曦這樣的小惡魔,並不是個例。

還記得那個重慶1歲半男童被10歲女孩李某,在電梯內暴打後從25樓拋下嗎?

2013年,吳女士帶著自己一歲半的孫子原原,乘電梯下樓玩耍。

電梯下到一樓之後,她剛把童車搬出電梯,10歲李某走進來迅速關閉電梯。

將原原高舉後摔下,反覆用拳腳毆打。

最後將原原從25樓窗戶扔了出去。

事後,李某還若無其事地主動陪吳女士一起下樓找孩子。

小小年紀如此惡魔,太恐怖了!

3歲的小宇、1歲半的原原、還有他們的家人,何其可憐!

就因為陳某曦、李某不滿12歲、不用負任何刑事責任,他們傷害了人,卻可以無所畏懼。

身為兩個孩子的媽媽,我真的很揪心。

我們再謹慎也不可能做到,一秒不差地讓孩子不遠離自己的視線。

萬一遇到像陳某曦、李某這樣的孩子,我們能拿什麼來保護我們的孩子?

年齡不是未成年犯的保護傘

懲處需要監護人們共同承擔

對象陳某曦、李某這樣的孩子,因為沒有法律的約束:

他們做起惡來更無底線,年齡成了他們的保護傘。

還記得大連13歲男孩蔡某殺害10歲女孩後,拋屍小區花叢案嗎?

蔡某當時因為未滿14歲,所受懲罰只是收容教養3年。

曾看過這麼一句話:「沒有是非觀的孩子,是這個地球最可怕的生物。

他們有好奇心、行動力、破壞力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

因為不受法律約束,他們變本加厲,一次次犯案,而且罪行越來越嚴重。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曾發過一組數據:

初次犯罪年齡小於11歲的,有65%的人會重新犯罪;12-15 歲的,再犯率為 54%。

《中國教育發展報告》白皮書顯示,我國未成年犯罪開始呈現低齡化趨勢。

所以,沒有什麼他還是個孩子,不能葬送他的未來。

東野圭吾的《彷徨之刃》有句話:

「讓誤入歧途的少年改過自新固然重要,但由誰來醫治無辜受害者心中受到的傷害呢?」

不該有任何一種罪,無法受到懲罰。

另外,追責父母監護人的責任,非常必要。

正如《少年法庭》里所說:「處分對象雖然是少年們,但處分的重擔,需要監護人們共同承擔。」

如果父母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孩子永遠不會改過自新。

最後,希望我們每位父母,都能意識到教育的重要性;

都能做好麥田裡那個守望者,把向懸崖邊狂奔的孩子,牢牢攔住。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0ab109084f0d78aa6f16032cd497ea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