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廳文件!關於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標準的通知

2020-04-07     蒙陰微生活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標準的通知

各市財政局、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財政局,省殘聯、省稅務局:

近期,《財政部關於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 2019 年第 98 號,以下簡稱《公告》)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政策進行了調整,現就我省貫徹落實《公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達到 1%(含)以上,但未達到 1.5%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 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 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 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應繳費額的計算辦法繼續按照《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山東省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山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綜〔2018〕31 號)規定執行。

三、各級執收機關要嚴格執行《公告》等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變通或拒絕執行。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主動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提高政策知曉度,確保降費政策落地生效,切實減輕社會和企業負擔。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映。

山東省財政廳

2020 年 1 月 19 日

編輯:蒙陰融媒 包西軍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RkKVnEBfwtFQPkd83v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