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广宁县纪委监委聚焦“惩腐打伞”职责定位,灵活把握运用“四个同步”,对河砂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全面深挖彻查,目前排查问题线索14条,立案10宗10人,依法逮捕1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
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行为,推动“惩腐打伞”工作深入开展,该县纪委监委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春水瓦灶岗非法采砂案中,按照“四个同步”要求迅速介入,加强协调联动,联同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实行集体会商、分析研判,确保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快速处置,对4名公职人员涉嫌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在“惩腐打伞”取得突破后,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不放过、不遗漏”原则,坚决把人财物往“惩腐打伞”工作倾斜,在已有2个专案组的基础上,再成立2个专案组、3个专责组,进一步增强“惩腐打伞”力量。
为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一方面与公安机关时刻保持信息互通,另一方面切实加强与市纪委的沟通对接,并在获悉去年“8·15”河砂案存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这一重要线索后,果断对该案一犯罪嫌疑人采取留置措施,循线挖出6人涉嫌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问题,目前均已作立案处理。
该县纪委监委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各个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线索排查力度,坚决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切实巩固和扩大“惩腐打伞”工作成果。(植才飞、梁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