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电视剧,禁播后又复播,该怎么看待这种意外情况?

2020-01-21   冷丝说人文教育

文|冷丝

栏目|影视文化

不同时期的三部电视剧——黄渤主演的《生存之民工》,刘智扬、于毅、肖茵主演的《灵魂摆渡》(三季),汪东城和金晨主演的《萌妃驾到》,它们都遭遇过“下架”,后又复播。

《生存之民工》改名为《春天里》后复播,无论是主演还是群演,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真实。仿佛没有任何的艺术加工,直接展现了民工们的生活。也许是因为太过真实,该剧遭到“下架”。

《灵魂摆渡》共有三季,每一季都很受欢迎,但也遭遇过短暂的“下架”,因为有很多镜头给人有不适之感,经修改后很快就复播了。

《萌妃驾到》也是如此,面临短暂“下架”后,应该是做了一些修改,很快就复播了。

冷丝也很好奇一个问题:到底该如何处理一部影视剧的下架问题?

对于主管部门来说,电视剧播出的管理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因为,按照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公正公开透明地对电视剧进行分类与规范,才能把积极健康又富有创新生命的节目带给广大观众。

也正因为如此,新闻、出版、广电管理机构应当尽快将此前作为审查标准的各项细则公开透明化,并征集社会意见,将标准进一步完善、细化,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管理模式,才是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出现的长久之计。

对于观众,应该提升自身思想境界,关注我国电视剧行业的发展,学会不盲从、不盲信,对于事件能有自己的认识与判断。个人素质的提升还是要依靠教育和文艺批评的方式来实现。一方面,推广美学与艺术教育,提升受众的欣赏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大众传媒上的文艺批评,培养受众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在鱼目混珠的文化市场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欣赏真正具有价值的文艺作品。

即使我国的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有确定的机制,来决定是否接纳来自社会舆论的反馈而采用必要的措施,还有一个需要审慎思考的问题是,由于我国至今没有任何影视剧分级相关的行业规范。

因而,有这样的现实问题需要深思:

如果一部电视剧通过了行政部门事前的审核,则说明对所有年龄段的受众——不分男女老幼都有权利观看这部电视剧。如果在修正的过程中,是以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利为由,而责成制作方修改,就说明这部电视剧之前是适合青少年观看的,而之后“因故”又变得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所以,如果只是以舆论的反应来解释这一现象显然是不够充分的。这其中所暴露出的问题说明涉及电视剧内容的标准不够详细,且几部法律法规在对电视剧内容性质的界定上权威有限。

鉴于媒体报道可能造成巨大的舆论影响和社会关注,所有的反馈机制和修正机制都必须严格纳入制度的规约之下,避免行政干预过程中的偶然因素。在对行政行为进行修改的过程中,需要尽可能公开修改依据;对尚未明确的标准和依据,应尽快体现在制度的完善和补充过程中去。

不可否认,影视作品分级制度是一个长期的文化积累和产业发展的过程, 在美韩等影视剧分级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这一体制的形成也经历了漫长的考验和磨合过程,我国暂时没有通过行业协会的方式来进行自治的成熟经验。

在相关法律和规定都给予了影视分级制度充分的合理性依据和制度保障,影视分级制度的达成,在我国有充分的法理基础。

关键问题在于,行政和司法权力应如何赋予观众观看的权益,同时又给予行业内部充分的自治空间?

这从表面上看是行业自治权力与行政管辖之间的博弈,但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同样可以认为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实践。

对于现阶段我国的审查体制来讲,应该在判例制度的基础上,将审查的主导权由政府行政部门向行业内组织转移,在多媒体融合的特殊环境之下,以现有法律和规章对内容的评价标准为参考系,尽可能积累行业自治的经验。

只有这样,行业内自治才有了体系化和独立化的可能性,分级制度才有了技术上的积累和保障。

也许,只有更加细化的管理办法,类似《生存之民工》《灵魂摆渡》《萌妃驾到》这样“下架”又复播的现象才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