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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佳佳乐幼儿园5月6日开学通知仍按整学期标准交纳学费,相关收费标准及剩余教学时长等情况未及时进行公示,让家长产生疑虑,请教育局督促其进行公示
1、要求幼儿园按照市里文件要求明确本学期收费标准及相关退费标准并进行公示,消除家长疑虑;
2、在收费标准和退费标准没有明确前请不要逼着老师向家长要学费,请学校尊重老师和家长,费用明确后家长自然会主动交费;
涡阳县教育局:
经查:涡阳县城关街道佳佳乐幼儿园,是经县教育局批准举办的一所 民办幼儿园。
2017年3月2日,县发改委同意佳佳乐幼儿园备案标准是:保育教育费每生每学期3500元,伙食费每月每生200元。
5月10,我县教育部门召开会议安排每校要按照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公示,经现场检查,该园未公示,检查人员已对该园提出批评,并要求于5月15日前要将收费标准及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公示。
2020年春季开学,该园保教费及伙食费每生收取3500元,未超出备案标准。
按照《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因疫情防控停园,已收取保教费的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实际入园时间在2020年春季学期末完成结算和退费,具体退费金额根据保教费日均收费标准,按照延迟开学天数计算退费金额,延迟开学天数自2020年2月10日至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开园前一日”。该园将在春季学期结束时,按规定结算后退还学生保教费。
我县教育部门已要求该园,到目前未缴纳保教费及伙食费的,应根据本学期实际教学时长收取,日均收费标准按照一学期5个月、每月30天计算,据实收取并公示,不得强制收取。
信息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