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南永州,17岁的女学生李某在一商场内遭52岁男子雷某猥亵,18岁的男生胡某看到这一情况,上前帮忙制服雷某。期间,为了防止雷某逃跑,胡某不慎将其踢伤。正是因为胡某将雷某踢伤,胡某被警方刑拘。胡某的父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哭诉,但是猥亵男要求索赔20万,早知道儿子要被拘留,砸锅卖铁也要给他20万。
据悉,事发当天,17岁的李某在商场内购物时,被一名男子用肘部故意碰触到了胸部,旁边的18岁男生胡某发现后,将雷某控制住。在陪同李某查询监控录像,确认雷某的犯罪事实时,为了防止雷某逃跑,胡某踢了雷某,雷某倒地。
同时,李某报了警称自己被雷某猥亵。警方赶到现场后,通过监控录像还有胡某的证言,确定了雷某的猥亵行为,雷某本人也承认了。经调解,雷某表示愿意给李某300元补偿金,双方就不要继续深究了。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想到,胡某却因此惹上了牢狱之灾。回到家后,雷某称自己身体难受,便到医院检查,雷某身上3处骨折,他称自己是由于胡某的踹倒才受伤的。雷某联系了胡某,胡某的家人为其支付了1万元的手术费。
雷某还报了警,要求胡某一家赔偿20万的损失费用。因为数目问题,双方没有协调一致,胡某因涉嫌故意伤人,被警方刑拘。随着事件在网络上的发酵。
目前从永州市公安局获悉,对近日网民关注的“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该局高度重视,已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冷水滩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
其实大家不解的理由很明确,鼓励好人见义勇为,法律即便不能奖赏好人,也应当给予好人应有的保护。
本案中,袭胸男子雷某不跑,胡某不会踢出那一脚,没有伤害的故意,能算故意伤害吗?
虽然雷某受伤是事实,但是处理这类案件不能只看到结果而忽略了过程。
不是谁先报警,谁就有理,也不是谁受了伤,谁就是弱者。
如果让见义勇为者出手相助前为可能造成了后果患得患失,这确实是难为人。因为时间的紧迫性,根本没有思考的空间。
我们期待该案最终能有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毕竟法不容情,但也绝对不能让善良的人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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