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暴力拆迁,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首犯获刑20年!

2020-04-10     法治潮阳

1月21日,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对刘某甲等1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依法公开宣判。

被告人刘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00万元;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3年不等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今,被告人刘某甲长期纠集“两劳”及社会闲散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刘某甲为领导者、组织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在开发楼盘期间,通过暴力拆迁、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获得土地及建筑施工许可、肆意掠夺、毁坏国有资产等方式,多次实施肆意毁坏财物、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迅速攫取了数亿元的资产,并以此为经济基础,支持其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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