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执行Ⅰ级减排措施全力做好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9-09-26     邯郸交警

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加强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9月23日24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9月24日,又下发了《关于执行Ⅰ级减排措施的补充通知》,市交警支队立即部署警力,切实做好城区车辆管控工作。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中型和重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加强管控措施的通知

关于执行Ⅰ级减排措施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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