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法院赴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新市区法院交流学习

2020-04-25   西部法制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深入推进百日大练兵活动,4月24日,新疆昌吉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孟兆军,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辉带队,一行十人先后来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新市区法院就立案、执行、党建及审判管理等业务进行交流学习。

第一站: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在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卫东,政治部主任李长源的陪同下,交流小组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院史馆、调解室。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中,双方的代表分别就各自法院基本情况、案件量及立案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交流。

交流小组就如何提升干警素质,提升审判质效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交流小组认真请教经验,沙依巴克区法院与会代表认真回答、倾囊相授。沙区法院有力的班子建设、完善的工作制度、干警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给交流小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二站:新市区人民法院

2019年新市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位列全区基层法院第一,同时在队伍建设、党建、多元调解等方面都有很多先进经验。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刚,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建国等人的陪同下,昌吉市法院交流小组一行逐一参观了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家事调解室、人民调解室。

随后召开了立案、执行、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新市区人民法院与会的干部分别介绍了自己所负责工作的完成情况及亮点工作情况。就工作开展中如何突破瓶颈问题,双方代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气氛热烈。

昌吉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孟兆军表示:这次与两家兄弟法院的交流学习,发现他们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收获颇丰,受益匪浅。希望今后能够进行更为广泛的加强交流,互相借鉴经验,达到共同进步、共谋发展的双赢局面。

(马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