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2人被处分!其中一人被行政撤职

2020-04-25   蚌埠发布

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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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截图)

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确保“五一”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原市第一看守所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原市第一看守所通过自设“小伙房”“小卖部”销售生活用品和副食品等方式,赚取利润收入设立“小金库”。其中37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福利补贴、购买烟酒等。

2019年10月,结合其他违纪行为,市公安局给予原市第一看守所所长董威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二、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正科级审判员许蕴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8月至9月,许蕴博赴新疆办理案件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的旅游安排,接受案件当事人委托对象为其支付的机票、景点门票和用餐等费用。

2020年4月,许蕴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来源:蚌埠日报全媒体

记者:李 景

编辑:侯 靖

校检:谢祖武

监制:成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