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损失74.9万元!贺兰公安破获3起网络诈骗案

2019-12-25     贺兰广播电视台

在互联网时代

愈发多人依托网络进行商业活动

但有的人通过网络赚钱

有的人则是通过网络骗钱!

近期

贺兰公安部门接连破获

三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

返还被骗资金74.9万元!

案例一:网络交友,获取信任后实施诈骗

今年9月,刘女士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结识了一名在深圳工作的网络平台维护师。两人每天都会通过聊天软件进行交流,聊工作,也聊生活。忽然有一天,对方向刘女士介绍了一个某博彩网站,说在上面充值下注可以赚钱。

当对方刚一提到这个话题时,刘女士还有些警惕,表示自己不参与。但在随后的交流中,刘女士渐渐相信了对方的话,先后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上分13次共转入30万元。

直到网站无法打开,刘女士这才警觉报案。

接到报警后,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开展侦查工作,最终,警方在福建抓到4名犯罪嫌疑人,成功为受害人追回损失23万元。

无独有偶

下面这个案子还是同样的套路!

案例二:网络“女友”,获取信任后实施诈骗

11月5日,刘先生在网上认识一名女性,随后添加了对方的QQ好友,之后对方推荐刘先生在某交易平台上做投资,刘先生前后分六笔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上转入了142000元,当刘先生再次登录该平台时却发现无法提现,而这名网上的“女友”也失去了联系,刘先生这才发现被骗。

在接到报警后,贺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止付、冻结工作,因支付及时,刑侦大队民警成功冻结住了受害人最后转入嫌疑人账户的39000元,目前侦查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中。

案件三:冒充公司高层进行网络诈骗

12月5日上午9点多,小马收到同事发来的一封邮件,邮件内容要求小马加入一个qq群,领导有重要事情安排。随后,小马加入qq群,通过群里几个qq头像、备注等信息观察,小马发现群里都是公司高层。

不久后,qq群里的“经理”向小马下达了一个指示。“经理”发来一个电话号码,说这是公司一个重要客户,让小马对接一下合同。

在对接过程中,对方以合同有问题,需要重新签订,并且要求小马先将保证金退还给对方公司。小马通过qq把这一情况向“经理”汇报后,“经理”让小马先通过公司账户把保证金退给对方,等自己下午有空时把账户内的保证金还到公司。

于是,小马照做了。等到下午迟迟没见公司账户进账时,小马这才联系了经理,发现上当受骗。“因为当时他催的比较急,正好我也比较忙,我当天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和经理打电话核实。”小马说自己从事出纳工作有一年多时间了,之前也在网上看到过很多电信诈骗,可不知道为什么等自己遭遇时,就没有及时发现。

接到报警后,贺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紧急行动,通过几十个小时的工作,警方成功冻结并扣押受害人被骗资金48万元,并锁定一名涉案嫌疑人。目前该案的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

12月24日上午,贺兰县公安局举行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返还仪式,向3名群众返还今年年9月以来查处三起网络电信诈骗案追缴的赃款74.9万元,受害人为公安民警送上了锦旗。

不管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包括交友或者是投资理财都需要谨慎,因为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我们在正常做投资的时候,都是有风险,更何况在网上这种虚拟的环境下,你对对方一点都不了解,你投入风险就更大,一旦发现自己被骗或者是受到损失的时候,请及时报警。

——贺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 杨沛亮

温馨提示

一、不轻信。就是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改号软件任意设置来电号码,不管对方用什么甜言蜜语,都不要轻易地相信对方。

二、不透露。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三、不汇款。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不要泄露你的手机验证码和取款密码。不要在对方提供的网站登录泄露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天上不会掉馅饼

眼见不一定为实

网络交流要提高警惕

发现疑似骗局的苗头

应立即止损

一旦发现被骗

请及时报警!

记者:李静编辑:苗苗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xvVmPW8BMH2_cNUgfdY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