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驾驶人认为摩托车驾驶简单,通过自学便可以驾驶摩托车上路,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驾驶摩托车上路,驾驶证和车牌一个也不能少~
4月9日,贺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联合暖泉派出所重点对暖泉集市周边摩托车乱停乱放、摩托车驾驶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以及无证无牌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
当天上午,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40起,其中查扣无证无牌摩托车16 辆。
上午九点,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在洪广西路与暖泉北街交叉路口卡点被交警拦下。
经交警询问得知,该名摩托车驾驶员是在2012年购买的摩托车,当时并未对摩托车进行注册登记,之后在使用期间也未进行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新车在购买三年内未入户,达到报废标准,目前该摩托车超过公告有效期,属于报废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且驾驶员无驾驶证。
现场,交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暂扣了摩托车。
在整治过程中,记者发现,极少数摩托车驾驶员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安全驾驶摩托车,多数摩托车驾驶员还存在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经过三个小时的设卡检查,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40起,其中查扣无证无牌摩托车16辆,整治乱停乱放摩托车13辆。
“ 从今天查处的情况看,还是有好多摩托车驾驶员在自身安全方面做得不到位,摩托车无证的、摩托车没有注册登记的,还有一些不戴头盔的,这些行为都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在此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员朋友,在购买摩托车一定要及时进行注册登记,没有驾证一定要到车管部门进行摩托车驾证考试,申领到驾证方可上路行驶,在行驶的过程当中也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贺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崔永锋
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请您谨记~
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具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等保护设施,驾乘人员直接暴露在外,且稳定性能差,易发生碰撞等事故,研究表明,当人与外界发生剧烈撞击时,头部极易形成挫伤,轻则脑震荡,重则死亡,因此,骑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尤为重要!
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犹如给个人生命装上了“定时炸弹”!无证驾驶人未经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素质,遇到突发情况很有可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
驾驶无号牌摩托车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另外,无牌无证机动车没有按规定购买交通强制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无法得到保险理赔,容易产生因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
在此提醒,在驾驶摩托车时,一定要办理好相关证件再上路,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