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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下午,钦南区检察院联合钦南区司法局召开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制度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座谈会。会议由钦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宾斌主持。钦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颜家强、副检察长苏慧,钦南区司法局副局长梁绍文,辖区海岸律师事务所、源群律师事务所等5所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出席会议,钦南区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宾斌副检察长首先介绍了区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情况,详细解读了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制度的目的及意义。其次,区检察院苏慧副检察长通报了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的具体安排。
律师代表纷纷发表意见建议
接着,与会人员围绕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过程之中如何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进行交流,双方就值班律师的工作内容、值班形式以及如何保障律师会见权、案件程序性信息知情权等方面等达成共识。
随后,颜家强检察长与梁绍文副局长会签了《钦南区检察院 钦南区司法局关于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颜家强
区检察院检察长
颜家强检察长就区检察院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正确理解认罚从宽值班律师制度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共识。二是准确把握认罚从宽值班律师制度要求,规范行使好检察权;三是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四是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良好健康的互动关系。
梁绍文
区司法局副局长
梁绍文副局长表示,司法行政部门和辖区律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知,充分认识推进认罚从宽值班律师制度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推进认罚从宽制度;要用好制度,建立好机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据悉,根据《钦南区检察院 钦南区司法局关于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钦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在钦南区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钦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由值班律师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同时,钦南区检察院、钦南区司法局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专题会议、个案协调等方式,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供稿 | 吴华清
编辑 | 李亮
摄影 | 黄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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