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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委原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朱钢被“双开”
日前,经自治区纪委监委和梧州市委批准,梧州市委原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朱钢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朱钢丧失理想信念,违背党的宗旨,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官商关系不“清”,私欲膨胀。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长期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充当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
朱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梧州市纪委研究,报梧州市委同意,并经自治区纪委审议及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朱钢开除党籍处分;由梧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北海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锡勇被开除党籍
据北海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共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海市监察委员会对北海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锡勇(已退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徐锡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及金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经调查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其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差额巨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徐锡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为个人私利不惜违反党纪国法,将公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徇私舞弊罔顾国家和人民利益,在退休后甘为不法私营老板服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锡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百色市纪委监委消息: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美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百色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美逢简历
黄美逢,女,1967年4月出生,壮族,在职研究生学历,广西田东县人,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
1990年7月至1995年7月任田东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5年7月至2001年3月任田东县人民法院平马法庭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2001年3月至2006年7月任田东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6年7月至2010年8月任田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0年8月至2015年2月任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5年2月至今任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来 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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