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长治频道讯 7月10日,壶关交警继续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查处行动,查获一名驾驶人不仅酒后开车,而且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晚22时许,上庄中队在西城路彩虹桥路口设卡的执勤民警,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时,驾驶人王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AL8***小轿车被交警拦截。当驾驶人王某摇下车窗时,民警闻到一股酒精味道,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酒精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6毫克,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王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王某只出示了行驶证并称驾驶证忘带了,执勤民警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做核查,在王某寻找身份证时民警一再询问其有无驾驶证,王某一直眼神坚定态度肯定的坚持“有证,没带”,当民警告知他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其有无驾驶证时,防线终于被攻破,他当即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后,依法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酒驾罚款1000元),车辆暂扣停车场的处罚。驾驶员王某后悔不已,表示一定要好好学习交通法律法规,认真考取驾驶证,再也不会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了。
喝酒后驾车,驾驶人容易产生精神亢奋,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同时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也会降低,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对此,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壶关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驾驶人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陈雪平 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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