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长春市2018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正式开始。
2018年全年(为便于统计每月按30天、全年按360天计)正常营运车辆每年每台车补助15408.00元,每月补助1284.00元,每天补助42.80元。按照以上标准,根据实际营运天数发放补助资金。
2018年度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2019年8月27日-9月6日出租汽车企业上报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信息; 2019年9月13日-10月21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经营者及驾驶员可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景阳大路1599号)3楼315室申请复核;2019年10月25日银行开始发放补助资金。
全市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可登录长春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ccsjtysj.changchun.gov.cn/)进行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等相关信息的查询;长春交通运输局也会在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景阳大路1599号)院内公示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并设置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咨询电话:0431-81109058。
补助资金由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负责发放。2019年10月25日后,持有吉林银行油补卡,可直接到吉林银行各网点划卡取款。没有银行油补卡的,持本人身份证到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指定网点领取存单,代领的按银行要求办理。银行油补卡丢失的,持本人身份证到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永安支行重新领取新的银行卡。(具体办理网点由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另行通知)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