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从2000年开始,储蓄率进入快速持续上涨阶段,到2008年,储蓄率达到峰值51.8%。也正是从2008年开始,储蓄率逐渐回落,目前降至47.9%,下降了4个百分点。
2008年,正好是10年前,也正是从那时开始,楼市开启了一波又一波的涨势。
从2008年后,房地产共有3次周期性上涨,分别为2008.10-2012.02、2012.03-2015.02、2015.03至2018.03。
一波接一波的上涨,意味着购房者背负的房贷越来越重,投机情绪也越来越旺盛,提前买房的“富得流油”,上车晚的捶足顿胸。
西南财大发布的报告显示,2017-2018年,多套房的住房贷款占比从62.9%上升至65.9%,超过了首套房贷款,贡献了60.0%的住户部门消费贷款增量。
另外,有47.1%的存量房贷在空置房中,造成大量的信贷资源浪费。
在这样的趋势下,穷人爱存钱,富人爱借贷,已经成了人们的共识。
这话听起来很刺耳,却是我们在过去20年里看到的事实。
房贷时间选30年,首套房贷越多越好,把时间和额度都用足,成了所有人奉行的买房准则。
也不是。
贷30年的潜在逻辑是:虽然期限长,利息支出更多,但房价假如持续上涨,多出来的利息支出可以忽略不计,房产升值的同时,现金购买力相应缩水,相当于房贷越还越少。
假如房价持续回落呢?如果下跌的幅度够大,你用30万的首付、70万的贷款,买了一套100万的房子,房产总值如果跌到70万以下,就意味着首付打水漂,房子成了“负资产”。
统计局发布的70城房价指数显示,10月份,二手房降价的城市增加到了35个。时隔55个月来,70城市中再次出现二手房价下跌过半的情形。
超过50%的城市开始下跌,这是10月份的表现。
到了11月份,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近日发布的《2019年11月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报告显示,十大城市主城区二手住宅平均价格同比下跌0.96%。十大城市中,重庆、天津等8个城市同比均下跌。
一半以上的城市正在滑入“下跌”通道,我们身上的30年房贷,要不要“提前还清”?
1,中西部三线以下,非大都市圈的偏远城市,非自住刚需,并且是2016-2018这段时间买的,可以考虑。
原因在于,房价下行周期,小城市首当其冲,卖出变现的周期也会变长,2016年之后买的房子,一方面价位偏高,另一方面房贷利率动辄上浮20%以上,一旦房价快速下行,房屋价值会快速缩水,早点还清减持更合适。
2,提前还房贷的这笔钱,是否有更好的用途?
这是个很关键的因素,对一个年收入不超过15万的三口之家来说,月供、车贷、人情往来、上有老人要养,下有子女要教育,如果手里这笔款项有重要用途,暂时把房贷这回事往后放放也是可以的。
3,假如你买房时间较早,比如2011-2013年间,甚至还享有利率折扣,或者使用的是利率较低的公积金贷款,即便房价下跌,房屋总值也不会缩水到你买房时的地步,这种情况是不必提前还房贷的。
此外,遇到以下的情况,用内行的话来说,就算有违约金也要把房贷提前还清。
前段时间看过一个报道,杭州一名网友预约了提前还款,但银行却告知要赔偿六个月的提前还款违约金,合计接近四万元,过去两年半付了接近20万的利息。
需要明确的是,地区不同,城市不同,银行不同,房贷合同不同,收违约金的方式也不同。
我大概整理了一下,我所在城市几个银行之间的区别,可能跟大家的情况有出入,仅做参考。
中行是两年内还款需收违约金,工行则是一年内还款,按提前还款金额*贷款执行月利率*1个月收取提前还款补偿金。
建行是满一年还贷不收违约金,农行则是3年内提前还款收1个月利息。
接上文所说,哪些情况下,宁可有违约金也要提前还清呢?业内人士说的很清楚。
孙宏斌最近演讲说,每个人都看看自己周围的10个朋友,这十个人里,至少有5个人天天想着换房子的事。
虽然房子住的大小、小区是否高端,不会让人难到无法忍受的地步,心大的人该吃吃该喝喝,没丝毫影响。
但是,听过了无数“劝人知足”的道理,对改善一族来说,依然是耳旁风,想换房的人,遇到合适机会仍然会出手。
急着换房咋办?当然得要把原来的房子卖掉,结清贷款,办理完解抵押之后方可出售买新房,在换房的目标下,有违约金顾不得了。
也许是一次变故,也许是生意场上需要周转资金,对一般人来说,房子是用来住的,但对有的人来说,房子是再好不过的信用抵押品。
前段时间看到一条评论,特别有趣。
这位老板抱怨道:为什么我的工厂想货款一点用来周转,以机械设备抵押,银行评估过价值只能货款五至六成,而一套房子明明造价只值一二十万元的价值,它卖的是天价几万元一平,银行也按七成货款给买主,他为什么不按造价的7成货款给买主?
这话说的有点抬杠,不过从侧面确实反映了房产是信用抵押的“硬货”,如果遇事急用钱,提前把房贷结清,是非常可靠的大额变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