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河南原阳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一户人家6人被杀。16日,记者从事发乡镇一商户处了解到,案件嫌疑人孙恒飞此前经常到其开的小吃店买小吃,曾在工地、家具厂上过班,工作一直不稳定。
11月16日下午,事发乡镇一商户告诉记者,自己在乡里开有一家酥饼店,与孙恒飞相识多年,“最初他来我们店里买小吃的时候认识的。”上述商户说,孙恒飞经常来他店铺买小吃,“事发前孙恒飞在县里家具厂上班,之前还在工地上工作过,工作不太稳定,总换工作。据孙恒飞在家具厂的同事说,谋杀原因是情杀。”
此外,孙恒飞的小学同学告诉记者,自己和孙恒飞、受害者李某丈夫冯超凡三个人是小学五年级的同学,冯超凡的爷爷是一位老师。事发前,冯超凡的爷爷外出躲过一劫。现在村里有两种说法,不知道嫌疑人杀人动机是情杀还是宅基地纠纷。
据知情人说:孙恒飞从小就受父母约束,没有自由,父母总爱拿他同别的小孩做比较,无论自己做的多好,父母也总是不待见,家庭中也坚决奉行“棍棒之下出孝子”,认为孩子越打越听话,这样的家庭环境让孙恒飞过的很压抑,自小就不快乐,所以初中没上完,他就辍学出去打工,那时候他一个月可以挣几千块钱,本以为可以让父母对自己刮目相看,可没想到父母仍旧管着自己。
结了婚后,他的妻子也会管着他,甚至同他父母一起来约束他,只要他们一个电话,就必须得乖乖照他们的意思做,结果可想而知这样人的性格。不偏激就怪了,出现这样的事情,外界的因素有一些,内部的原因也有很大的成分
2020年11月15日发生在河南的一家6口灭门案,可以说是牵动着很多人的心,当天凌晨,河南原阳县靳堂乡娄凤鸣村突发一起重大命案,一家6口被杀,被害3名儿童分别为9岁、5岁、2岁,犯罪嫌疑人杀人之后逃离了现场。
此案曝光之后,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警方在接到报警之后也快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并在第一时间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孙某飞,随即对孙恒飞展开展开抓捕,对于当天找到了嫌疑人逃跑时所乘坐的车辆,嫌疑人下落不明,疑似已坠入黄河。
虽然天冷了,气温下降,尸体上浮时间比夏天长。但如果他真的跳河自杀了,过不了两天,相信他的尸体会被找到。 即使他还活着,在现今的环境下,他也逃不出多远,躲不了几天。
11月18日,河南新乡。原阳一家6口被杀,一人失踪,记者从办案民警处获悉,嫌犯孙恒飞或因情感纠纷行凶。作案前疑以妻子赵某名义网购凶器,其取快递多段视频曝光。这段视频网上有很多,大家自己去看,就不做过多的解释了。
既然凶手要购买作案的工具,为何又用妻子的名义那,同时取快递人员是凶手,不是妻子那、小编关注的是这些?
据该村村民介绍,娄凤鸣庄村归属于原阳县靳堂乡,整个村子并不大,也少有陌生人进村。他表示,就他所知,孙恒飞与柴某一家,并没有什么矛盾。“柴某一家在村里的口碑很好,没听说和人有过矛盾;孙恒飞在外面打工,少有回到村里,每次回到村里,看到人都会笑着主动打招呼,也是个挺好的人。”该村民称,对于孙恒飞疑似杀死柴某一家,村里人也感到很困惑,“不知道为什么,完全没听说过他们有什么交集。”
根据网上的回复,被害家属其中冯的丈夫,也就是孙恒飞的同学,死者的丈夫外出打工的时候带走本地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是谁现在还不得而知,笔者认为是孙恒飞妻子的可能性比较大,大家可以想想,凶手为什么要灭门,什么样的仇恨可以达到这样的无底线。凶手用妻子的手机买凶器,如果是妻子购买的话,会没有一定的嫌疑吗?
同时取快递人员是凶手,不是妻子那,妻子没有在家怎么取快递,而且用妻子的名义是不是有一种报复的快感那?没有极端的恨,就不会有极端的暴力。任何一个人杀死6个人都需要很大的压力,何况还有孩子。即存在绝对的恨去促使他杀死几个孩子。
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什么意思呢?黑历史会不断被提起,男人自尊是唯一解释。
村民称,一名死者家属曾去追赶孙恒飞,至今仍下落不明,怀疑可能已经遇害。村民表示,在柴某家中的人,还有冯某的丈夫以及李某的丈夫,“冯的丈夫目前在外面打工,听到消息应该回来了,李某的丈夫听说当时在家,但后来说是追(孙恒飞)去了,有人打过他电话,通了,没人接。如果他也死了,可能死的就不止6个了。
致6人死亡,如此恶性事件,作为一个平常人都会为之色变,即便是经常办理故意杀人等刑事案件的律师,像这样的惨案,遇见的也是屈指可数。
虽然犯罪嫌疑人已经锁定,但其仍处于在逃状态,目前我们不知道犯罪嫌疑人为何如此惨绝人寰、痛下杀手,连小孩子都不放过,这到底是有多大的仇恨,是情杀?是仇杀?还是谋财害命?抑或是激情杀人?这个谜团,也许只有等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后才能知道答案。
而本案几乎把最高院认为应当从严处罚的情形全都占了个遍:
- 在同一个村里实施灭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村民的安全感。
- 虽然不知是何矛盾,甚至根本没有矛盾,未查清之前也不做猜测,但绝对不可能一家人老老少少全都和嫌疑人有矛盾吧吧?再说这种寻仇行为本身也可以认定为犯罪动机卑劣。
- 以灭门的方式复仇,手段残忍。
- 造成6人死亡,属于后果特别严重。
- 杀害了儿童,属于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
- 作案后逃逸,没有自首,目前也看不出什么立功表现,属于没有法定或酌定从轻的情节。
所有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本案全都占了。目前当务之急是尽快抓捕嫌疑人到案,或者确定其下落。以我国道路监控的水平,驾车逃逸的情况应该不难锁定目标,我想能够这么快判断司已经弃车跳河,也离不开监控的帮助。只是,跳河之后的嫌疑人是生是死,人在何方,目前还难以确定。一旦抓捕到案,等待他的有很大概率是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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