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种铲毒”——临沭公安在行动

2020-04-14     临沂艺术

当下,是毒品原作物“罂粟”的开花期

也是踏查铲除的最佳时机

临沭县公安局根据上级部署要求

组织开展“禁种铲毒”行动

各派出所民警、辅警及网格警务员深入辖区村居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禁毒海报、向群众发放禁毒宣传彩页等形式,讲解毒品的危害,宣传禁毒知识。同时,利用村级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宣传工具,不断扩大毒品预防教育覆盖面,起到宣传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禁种铲毒的浓厚氛围。

各派出所专门组织人员对辖区每家每户进行走访摸排,对非法种植的毒品原作物罂粟进行人工踏查,发现罂粟等毒品原作物立即铲除。重点对荒山野岭、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废墟宅院、蔬菜大棚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踏查,确保不留死角。

“禁种铲毒”——临沭公安在行动

通过禁毒铲毒行动的开展,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禁止种植罂粟的意识得到增强,为辖区禁种铲毒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禁种铲毒,人人有责

警方提示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

(二)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

(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四)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

(五)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六)抗拒铲除的。

本条所规定的“种植”,是指播种、育苗、移栽、插苗、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或者收取种子等行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株数一般应以实际查获的数量为准。因种植面积较大,难以逐株清点数目的,可以抽样测算每平方米平均株数后按实际种植面积测算出种植总株数。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不予立案追诉。

对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并查证属实的,将根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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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wI1ieXEBnkjnB-0zLVR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