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的保护是跟产品相联系的,申请了该外观设计专利,其他人不得制造、销售该外观设计所保护的产品;而对于版权登记,客户登记版权后,别人就不能再登记。二者不可以通用,版权保护的是作品的内容本身,强调作者的独创性,外观设计要求一定要具备实用性,一定要利于推广应用和产业化。但在一个作品应用到一个产品上时,是可以从版权和外观专利两个层面对该作品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典型案例
在作品基础上获得的外观设计专利失效后,权利人能否再主张著作权保护?2017年常州淘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北京特普丽装饰装帧材料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就涉及该问题。
2004年,北京特普丽装饰装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普丽公司)设计人员设计了《莫奈》系列壁纸,特普丽公司随后投入生产。2007年3月30日,特普丽公司将前述壁纸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后因未及时缴纳专利年费,该专利权于2010年3月30日终止。
特普丽公司发现常州淘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米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款壁纸所使用的图案与特普丽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莫奈》壁纸图案相同,并且淘米公司在天猫商城米素旗舰店销售该产品。
特普丽公司认为其专利权虽然终止,但前述壁纸属于美术作品,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淘米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特普丽公司关于涉案作品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淘米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法律并不禁止权利人在同一客体上享有多种民事权利,在作品基础上获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同时拥有专利权和著作权。该外观设计专利权失效后,权利人丧失的仅仅是专利法保护的相关权利,而其享有的著作权依然存在,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最终一审判决:淘米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外观设计专利与版权的区别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得知一个作品应用到一个产品上时,是可以从版权和外观专利两个层面对该作品进行全方位的保护的。但是我们也要知道两者是有区别的:
首先,从保护对象来讲,外观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版权的保护对象最广,所有本人原创的作品均可以申请版权登记保护。比如下图中,上边的具有特殊外型的椅子可以申请外观专利,下边椅子的设计稿可以申请版权登记保护。
其次,从保护期限角度看:版权的时效为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至权利人终生,甚至可以延续到权利人逝世后50年;外观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且不能续展。
再次,从申请人资格角度看,版权登记与外观专利的主体不限,公司和自然人均可以成为版权的所有人,或者外观专利的专利权人,自然人不需要有营业执照等辅助申请。
总结
在实际运用中,可根据不同创意选择不同的保护方式。但是很多情况一个创意,既可以登记版权又申请外观专利,这样的保护能全面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