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线的北斗、司机的死,谁最应该为这样的结果买单?

2021-04-12   SUV大师

原标题:掉线的北斗、司机的死,谁最应该为这样的结果买单?

距离河北货车司机因为北斗系统掉线,受到处罚后服毒自杀,已经过去一周。随着官方发布事件调查情况后,事件似乎已经告一段落,但大师想说,这只是国内货车司机辛酸日常的其中一面。就像司机金先生留下的遗书那样,“希望用他的死来唤醒领导对这个事的重视”。

先来回顾一下事情的始末,今年4月5日,河北司机金某驾驶大货车在途经唐山市丰润区超限检查站接受检查时,由于当时车内北斗定位系统掉线,检查站工作人员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以及扣车的处罚,然而金某并不接受当时的处理结果。随后,金某写下一封控诉北斗系统以及检查站的遗书,并在检查站口服农药自杀。

4月10日关于这则事件的官方通报公之于众,然而大师看完全文也没有看出个所以然。官方通报只是将大家都知道的事实再复述了一次,但关于北斗为何出现掉线,后续有什么具体处理,有什么整改措施,通报并无具体说明。究竟在这次事件中,谁该反思,谁又该负起责任呢?

北斗系统

从新闻下方的评论区可以看到,有一部分吃瓜群众在喷北斗卫星系统。这可以算得上是天大的乌龙,甚至让大师想起当年乐视举报快播版权问题,群众却在抵制乐事薯片一样滑稽。

其实金某口中的北斗,指的是货车上搭载的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其与天上的北斗卫星系统的关系,更像是广播电台与收音机的关系。简单来说就是,自己家的收音机坏了,你却在骂广播电台的信号一样。那些理解错的网友,自己对号入座。

目前市面上制造北斗卫星定位仪的厂家众多,质量上可谓是也是参差不齐。我们从2020年交通部公布的抽检结果中便能看出一二,北斗导航记录仪的抽样合格率仅为70.4%,而且相比往年还出现了明显下滑。如此低的合格率也侧面印证了类似的处罚,绝不是少数。既然合格率如此低,可以不配备吗?对不起,答案是否定的。

为了有效监控大货车司机不疲劳驾驶,2013年交通运输部公布的《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中,明文规定了所有的大货车必须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

值得注意的是,该管理办法中也说明了,如果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且大货车继续上路拉货的话,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权对驾驶员处以800元罚款。另外,如果卫星定位装置被恶意干扰、损坏、伪造、篡改、删除数据的话,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则可对驾驶员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

虽然有关规章制度本意是好,但是在装置合格率仅有七成的情况下,看起来就有点滑稽了。首先,产品的低合格率更多是制造厂家所为。再说了,大货车司机每年还要交一定的费用作为服务费。但当机器出现故障时,司机却成为担责的第一人,这样的规定相信放在谁身上也不好受。

驾驶员本身

在发生机器故障时,相关制造企业并无相关责任,这样的答案确实让人失望。但既然规定如此,那么驾驶员也该谨慎地对待相关的规章制度。例如,每次发车之前都检查卫星定位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如发现其工作状态不正常,应寻找附近的服务商维修或者购买新装置进行替换。

就像每次绿灯过马路,哪怕我们拥有了路权,我们在穿过斑马线时也依然会留意马路潜在的危险。看似是没有必要的背后,其实这些行为都在一直保护着我们,并为我们避开那些不必要的损失。

更重要的是,我们在面对挫折时的心态。虽然两千元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生命价更高。只有要人还在,我们才能继续对不公发声,更何况我们背后还有自己的家人需要照顾。哪怕面对再狗血的不公,自己的生命以及背后的家人,绝不是两千元可以衡量的。

检查站工作人员

执法严格虽是好事,但作为公职工作人员也不要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面对这种模棱两可,甚至未经查实的涉嫌违法行为,我们的公职人员能否多去听听当事人的解释呢?有时候多一点善意、多一点耐心,可能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

再说了,2000元的罚单对于一个大货车司机而言,绝不是小事。在未查清事件,不能明确举证定位系统被恶意停机的情况下,直接开出罚单,这说是懒政应该没有问题吧?

大师结语

在这次事件中,环环相扣导致了悲剧的最终发生。如果相关部门将部分责任划分给质量不过关的制造厂家?如果卫星定位装置的质量好一点?如果驾驶员在上车时检查一下装置?如果执法人员多耐心听取金某的解释,再做定夺?如果金某受到处罚后,放平心态并引以为戒?可惜,每次“如果”大家都选择了错的一项。更可惜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如果。